男子驾车连撞23名中学生 官方:不满判决而报复

2012-12-26 07:40 来源:东方早报

  前天中午12点07分,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门前,一男子驾车连撞多名学生,造成23名学生送医,其中13人住院,3人伤势较重。肇事者随后被警方控制。

  昨天,丰宁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焦春江介绍,肇事者殷某49岁,离异,无固定职业,其女儿3年前被杀,“殷某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多次上访,遂产生报复社会的念头”。

  焦春江称,殷某已被公安机关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并于昨日被批捕。

  现场:撞人后点燃汽车

  在昨天的电话采访中,焦春江说:“13名学生在事故中受伤住院,其中3人伤势较为严重,目前都已无生命危险,情绪较稳定,学校会积极帮助学生消除心理影响。”

  多名目击者介绍,事发时正是上午放学时间,肇事者驾车突然加速,横冲直撞将多名骑车学生撞倒,直到撞上一辆正行驶的出租车后才被迫停下。新华社报道称,肇事者点燃了放在副驾驶座上的一瓶汽油致车辆燃烧。目击者称,汽车着火时,车里还传出震天的鞭炮声。

  昨天,焦春江向早报记者证实,肇事汽车内有一个煤气罐。焦春江说,“汽车停下来后,殷某点燃了放在副驾驶座上的一瓶汽油致车辆燃烧,快速赶到的民警将殷控制,并将火扑灭。后备厢的煤气罐是一个空煤气罐,殷某准备送给他姐姐。”

  官方:不满判决而报复

  焦春江表示,殷某是凤山镇人,暂住在丰宁县大阁镇天虹花园,1964年11月出生,离异,无固定职业,其女儿3年前被杀,“殷某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多次上访,遂产生报复社会的念头。” 据知情人士称,殷某对被告人中一人刑期为有期徒刑不满。但焦春江昨天没有透露殷某此案中的具体诉求,称并不知情。据介绍,警方已对殷某进行血液检验,初步确定其没有喝酒没有吸毒。

  专家:属于情绪型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教授罗大华昨天表示:“从案情来看,犯罪嫌疑人是典型的情绪型犯罪。没有妻子,女儿被杀。这种负面情绪,没有宣泄口,长时间积累而成。” 罗大华说,“这是嫌疑人在认为申诉或者上访无路的情况下,采取的情感挫折攻击行为,他攻击的对象并不是特定的对象,而是将事件扩大化。嫌疑人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引起社会强力的反应,才能实现自己对社会的惩罚。在这种案件中,嫌疑人往往伴随着自杀,有同归于尽的念头。” 罗大华称,这类恶性案件有示范效应,应引起相关部门注意。他认为,相关部门应在早期注意上访者的情绪变化,认真对待上访者的诉求。        

责编:周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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