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被劳教1年6个月,状告省劳教委,两审均被驳回
海南特区报讯 20岁男青年孙某在校园寻衅滋事,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下称“省劳教委”)决定对其劳教1年6个月。孙某不服该决定,将省劳教委告上法院,两审均被驳回诉讼请求。
经查,2011年10月6日晚,孙某和另外2人在乐东县佛罗中学寻衅滋事,并打伤教师赵某。经鉴定,赵某的损伤属轻微伤。10日14日,因寻衅滋事,省劳教委决定对孙某劳动教养1年6个月。孙某不服,今年1月向海口市琼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琼山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孙某诉讼请求。孙某不服上诉。日前,海口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王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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