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酒后无照开车撞人 致一死一伤
昨日,记者从瓮安县交警大队获悉,该县一男子喝醉酒后无证驾驶小轿车,在平直路上将同向行走的2名乘客撞倒,造成1死1伤。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租来轿车开撞飞两人
今年10月份,瓮安男子何某在瓮安县行运汽车租赁服务部租了一辆核载5人的东风日产牌小轿车驾驶。
10月21日20时10分许,何某驾驶着租来的小轿车在205省道上由瓮安向福泉方向行至富水桥路段时,突然撞向同向行走位于左侧道路上的两名路人后,又撞向右侧停放在路边的工程机械车辆,当场造成一名路人死亡,另一名路人被撞伤的事故。当时小轿车的挡风玻璃被撞碎,车辆的右侧前后门也凹陷了进去。
据伤者父亲介绍,其儿子今年14岁,事故发生时他们正在前面行走,突然从后面驶来的小轿车把他们撞飞,儿子在事故中右手血管及经络被撞断,而另一名与儿子同龄的伙伴被当场撞死。
据了解,发生事故的路段为水泥路面,干燥无坑洼的平直路面,道路全宽12.1米,行车有效视距为150米。
无证驾驶、醉驾是罪魁祸首
21日晚事故发生后,接到报警的瓮安县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点,对现场勘查认定发现,肇事者何某无机动车行驶证,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8.7mg/100ml,认定何某属醉酒驾驶。
民警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肇事者何某违反了“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及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规定。
10月22日何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1月2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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