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书中,详细描写了赵一曼烈士隐私部位在酷刑中的各种生理表现及受刑后的伤情状态。让赵一曼的孙女陈红认为,侵害了赵一曼的人格尊严,将作者石耿立及销售含有该文书刊的公司告上法庭。
昨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判决石耿立所著该文侵犯了陈红的一般人格权,判决石耿立删除其新浪博客上的该文,并在《光明日报》等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
陈红:
这是对公序良俗的挑战
今年54岁的陈红是著名川籍抗日英雄赵一曼烈士的长孙女。
2008年左右,石耿立创作了一篇散文《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以下简称“遮蔽与记忆”),并以“耿立”为笔名首发于其新浪博客。该文第2部分分述了赵一曼烈士受刑情况,并大篇幅描述了赵一曼烈士隐私器官受酷刑的内容,以及受刑后的反应及状况。
2009年7月及2010年5月,文汇出版社、贵州人民出版社分别出版发行了石耿立的散文集《遮蔽与记忆》、《绕不过的肉身》,其中均收录了“遮蔽与记忆”一文。
陈红认为,这些隐私部位受电刑的内容无历史资料和档案记录、违背历史真实,加之文中还存在其他严重失实的内容,既误导了公众舆论,也是对法律、公序良俗和社会良知的挑战。
而石耿立的行为,则具有明显侵害英烈人格权的故意(法律名词,明知其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同时,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当网)和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公司)分别在其网站上销售了载有该文的《遮蔽与记忆》、《绕不过的肉身》等书刊。于是,陈红将石耿立、当当网以及卓越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三者停止侵权,并道歉。
法院:
即便没有杜撰也有失妥当
当当网认为,该网销售的书刊都是合法正版出版物,已经在获悉被诉的第一时间将图书下架,停止侵权,陈红的诉求已经得到实现。卓越公司也在第一时间停销书刊,消除了陈红所称的影响。
陈红确认二者说法属实后,同意了二者不再承担本案的侵权责任。
庭上,石耿立举证了该文的相关资料来源,并称该文没有降低人们对赵一曼烈士的正面评价,同时赵一曼烈士的受刑资料早在2006年的公开出版物上已有公布,且记载完整。当一个作者依靠其本人的能力无法核实时,就不能认定作者具有恶意。
东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该文第2部分详细描写了赵一曼烈士隐私部位在酷刑中的各种生理表现以及受刑后的伤情状态,即或有关内容并非石耿立杜撰,但作为弘扬革命烈士傲然正气而非医学教科书的文学作品,石耿立在处理和把握上有失妥当,有关内容违背了我国传统文化之含蓄,又因过于血腥而有违作者弘扬女性英烈之本意,遂作出前文所述判决。
(记者 王英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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