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婚礼开道车,司机让朋友敞开后门往外扔炮,途中车内鞭炮被引燃,朋友慌乱中跳车致死,由喜事生丧事。昨日,记者从中牟县检察院获悉,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司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今年7月31日,是中牟县某村宋某结婚的大喜日子。一大早,宋某的迎亲车队就从家出发,到邻村迎娶新娘。为给迎亲增加喜庆气氛,宋某请他的好友袁某开着面包车在车队前放炮开道。为方便扔炮,袁某打开面包车后门,让另一朋友王某坐在后排平椅上往外扔炮。行至半路,放在面包车里的备用鞭炮不知何故被引燃炸响,王某慌忙中从高速行驶的车上跳下,头部着地。10分钟后,120急救车赶到,但王某没了气息。经鉴定,王某系受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交警认定,司机袁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袁某在行车时违规打开车后门,纵容后排平椅上坐人,且车载鞭炮危险品。作为司机,袁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办案检察官提醒:迎亲路上放炮热闹无可厚非,但如果不注意遵守交通法规,再加上疏忽大意,就可能乐极生悲,发生意外。 (记者 刘启路 通讯员 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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