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拆迁镇长”被举报受贿150余万获刑九年半

2012-12-06 08:20 来源:现代快报

  曾担任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镇长的吴某,在当地官场颇有口碑,年纪轻轻、文才好、出口成章、工作能力强,俨然是颗“政治新星”。然而升任镇长没多久,吴某就因在其负责的一个拆迁项目中受贿被立案调查。

  检察机关查明,吴某在担任湖塘纺织城二期拆迁项目工作组组长期间,利用权力之便,大肆收受贿赂150余万元,并伙同他人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770余万元。近日,吴某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武进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半,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窝案曝出

  “拆迁镇长”受贿150余万元 群众举报牵出拆迁项目窝案

  2004年,常州市国土局武进分局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由武进区湖塘镇政府实施湖塘纺织城地块项目拆迁。在湖塘镇纺织城二期项目中,吴某担任政府拆迁工作组组长。

  今年37岁的吴某先后担任过武进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湖塘镇镇长。他担任湖塘纺织城二期拆迁项目拆迁工作组组长后,全面负责项目的企业、民房的拆迁谈判签约及补偿安置工作。

  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接到举报,在项目拆迁过程中,有人徇私舞弊,使常州某公司等被几家拆迁企业通过虚报职工人数、抬高房屋结构和机械设备等方式非法多获取补偿款,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武进区检察院随即立案侦查。经过侦查,一个多人串通、相互勾结的窝案浮出水面,吴某作为拆迁工作组组长,多次收受被拆迁人贿赂,并答应在其家庭沿街民房或者企业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给予关照。后吴某伙同拆迁工作组副组长吴某某、拆迁工作组谈判签约小组组长胡某、湖塘镇拆迁顾问李某、拆迁公司项目经理张某、王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先后5次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采用提高房屋等级、违反规定认定加层面积、虚增面积、虚假补偿等手段,帮助被拆迁人非法获取政府拆迁补偿款共计727万余元,从而造成国家损失727万余元。另外,吴某个人受贿23笔,共计150余万元。

  武进法院对吴某一案于近日作出判决,吴某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半,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看看他犯的事

  这回收了35万

  无证房当有证房

  多补偿别人150余万

  2007年,湖塘纺织城二期项目内的一个企业老板周某(化名),打电话给吴某,请吴某到他厂里坐坐。到了厂里, 讲了一会闲话,吴某准备离开,周某妻子将一个黑色塑料袋递给了吴某。吴某假意推脱一下,就收下了。回到家中,吴某打开袋子一看,里面是成捆的现金共30万元。

  法院通过审查认定,吴某先后收取了周某35万元现金的好处。当然,这些好处不是白收的。钱送过之后,周某也先后多次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周某有厂房、店面房和民房多处要拆迁,经过评估只能补偿130多万元。在拆迁谈判中,周某却大声说,“肯定值300万元”。负责拆迁工作的王某、胡某提出,只能补到一百七八十万元。但周某坚持不答应。周某提出,其家庭沿街民房中总面积为420多平方米的阁楼、阳台、沿街走道、彩钢瓦棚等面积作为有证民房来补偿。而实际上评估公司对此不予认可。

  看着他们在“争吵”,吴某就拍板,“大家不要烦了,取个吉利数字,288万,其中188万作为企业的补偿,100万作为原来店面补偿的补差。”当晚,大家就签了两份拆迁协议,一份是188万元的,另外100万元的则以综合补助费的名义签订。后来,在王某、胡某的操作下,他们又重签协议,将420多平方米的阁楼、阳台、沿街走道、彩钢瓦棚等不存在或不应当补偿的面积,按照正常有证民房补偿价格的一半进行补偿,多补偿周某90余万元;另外还将130多平方米无证沿街民房,按照有证民房465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进行补偿,多补偿周某48万余元。

  此后,又在吴某的帮助下,周某在已经获得货币安置的情况下,居然又拿到了几套定向安置店面房。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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