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老太在卖场购物期间,被堆放在过道上的打包用塑料绳绊倒,造成胫骨骨折。日前,杨浦区法院作出判决,卖场赔偿杨老太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3万余元。
今年1月的一天下午,年过七旬的杨老太和邻居去附近卖场购物。杨老太经过卖场二楼入口时一脚踩进散落在地上的塑料绳,被缠住摔了一跤。卖场方面随即送她至医院治疗。杨老太被确诊为骨折,入院手术。经鉴定,她的伤势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八级伤残,为治疗伤势,杨老太共花去医疗费9万余元。
事后,双方对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杨老太提起诉讼。杨老太申请法院至卖场调取事发当天的录像,但卖场方面称监控系统因设置录像保存期限,期满后系统自动升级,之前的录像已无法调取。
法院审理后认为,卖场应当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妥善留存备查,现因卖场方面无法提供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而致事发具体情形无法查清,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其承担。杨老太在卖场因踩到打包带而摔倒受伤,双方均无异议。据此,法院推定卖场对杨老太的摔倒受伤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杨老太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尽审慎注意义务,对摔倒受伤亦存在一定过错,可以适当减轻卖场责任。 (记者 陈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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