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巨贪书记王先民结伴收受行贿房,随着同僚落马,徽县原县长祁岷青贪腐案发。结果“拔出萝卜带出泥”,在对其“身边人”进行调查时,上任还不足两月的徽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刘保平主动交代了其曾向县长祁岷青行贿并收受两名矿老板“人情”的情况。记者11月29日获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刘保平具有立功和自首情节,遂依法减轻、从轻处罚,以其犯行贿、受贿两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宣判后,刘保平没有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2011年5月21日,祁岷青曾经的下属、原陇南市徽县矿产品管理办公室主任、刚被任命为徽县国土资源局局长1个多月的刘保平被传唤接受调查。面对办案人员,刘保平的“毫无保留”令祁岷青贪腐案柳暗花明。同时查明,2007年初,祁岷青新任徽县县长,时任矿管办主任的刘保平前往县长办公室汇报工作时将5000元压在祁岷青办公桌报纸下表示“一点心意”。 2008年春节前后,徽县县政府进行一块土地拍卖时,刘保平自行筹款10万元送给祁岷青,请其为参与竞拍的朋友王某帮忙。
关于该10万元的行贿款来源,据查,时任矿管办主任的刘保平因为工作关系与陇南洛坝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经理王某结为至交。2007年年底,为得到刘的关注并缓交矿管费,王某命公司财务总监通过虚假报账手段取现30万元,借拜年名义送给刘保平。王某称十分体恤刘保平的职责转换,故赞助30万元用以组织各类活动。其后刘保平也尽力将30万元赞助费予以落实:陪同祁岷青赴兰公干时花掉5万元。刘保平还受县委县政府指派,4次陪同祁岷青前往西安治病,其间所花费用不少出自这笔赞助费。其中10万元则送给祁岷青请求其为王某帮忙。另查明,自2008年至2011年,王某先后4次以拜年为名为刘保平奉上总计12万元红包。其间,刘保平还曾收受另一名矿老板借拜年送的2万元红包。
法院审理后,对刘保平辩护律师提出其具有自首和立功等辩护观点予以采纳。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赔部分赃款,对其犯行贿、受贿两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7年,两罪并罚作出如上判决。 (记者 郭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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