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秦玉(化名)因运输毒品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她曾用部分贩毒所获资金(3万余元)资助一名脑瘫患儿。
脑瘫女儿出生3天后夭折、沉迷牌桌沾染毒品、用部分贩毒所得助养邻村脑瘫儿,这一系列遭遇发生在同一位女人身上。昨日上午,38岁的秦玉(化名)因运输毒品罪,被一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1年12月2日6时许,从成都至北京西的K118次列车到达北京西站后,秦玉被控制,警方当场从她的挎包里找到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616.39克。被救助者家长嘴里的“善人”,法庭判决下的“罪人”,在这样的身份中,她经历着双面人生。
家中“老小”
“被告人,38岁,汉族,黑龙江省富裕县人,初中文化,无业。”判决书上,秦玉被这样简单地描述。
秦玉出生在黑龙江的农村,父母都是农民,秦玉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用当地方言讲,她是家中“老小”,吃香。
在她哥哥姐姐的眼里,老小从小就是当成男孩子来养的,“她在家争强好胜,但在外不惹祸;她小时爱学习,成绩都是前三名,但向往自由。”
“老小”中学毕业后,没能继续学业,因为“父母管得太严了”,她独自来北京打工,第一份工作、落脚点是一家宾馆。
独自在异乡打工,清苦,秦玉感叹,北京生活成本真高,租房、吃穿都更费钱。
在朋友的介绍下,秦玉认识了包工头刘云良(化名),刘离过一次婚、有一个儿子,但秦玉不在意,“他很宠我,我想要有个家。” 2005年,二人结婚了。
婚后,秦玉开始依附丈夫,不想再工作,她偶尔帮丈夫看工地,大部分时间都在家,无聊了就和朋友们打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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