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截留价值600余万元黄金饰品后自首 获刑6年

2012-09-19 07:50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杭州9月18日电 民航快递员工在机场接货时起贪念,侵占货物并逃离,而经鉴定,其带走的货物竟是价值600余万元的黄金饰品。18日,浙江杭州萧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人罗某是湖北人,自2010年6月起在民航快递浙江分公司工作,开厢式货车负责接货、送货。因请年假被公司扣了奖金,罗某于今年2月初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准备2月底结束工作。

  2月27日凌晨,罗某一个人前往萧山机场提货。由于飞机延误,货还未到,罗某发现收件人是李某且知其货物贵重——不是黄金就是白金,便动起了歪脑筋。

  罗某从附近建行的提款机上把工资卡里的7800元全部取出以备出逃之用。

  凌晨1点多,罗某顺利提取了一票3箱共67公斤的货物,但只将其中的2箱放到了公司仓库。

  此后,罗某带着这箱货物东躲西藏,一路租车,辗转浙江、安徽、湖北等多地,最后到了老家湖北省赤壁市官塘驿镇。这期间,他睡过桥洞,住过山洞,低调行事,生怕被人认出。

  4月下旬,罗某碰到了老父亲,知道公安正在找他,其带走的箱子内装的是珠宝公司的黄金饰品,价值几百万,心里十分害怕。

  5月2日,罗某在老父亲和村书记的劝说下,带着这箱黄金到赤壁市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经鉴定,这箱黄金饰品共价值人民币6047298元。

  庭审中,罗某说,本想把这些黄金偷回家留给儿子,让他以后少吃些苦,能够有好的发展。虽然知道会有坐牢的后果,但想想坐牢吃苦的也就他一个人,只要儿子以后不再受苦就值了。但后来投案自首也是不想成为孩子的坏榜样,不想让孩子也犯法。

  法庭审理后认为,罗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综合考虑罗某自首、退赃的情节,法庭当庭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六年。(见习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萧法)

责编:周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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