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重庆9月18日电 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获悉,一名小学女教师凭借一个借腹生子的广告和两张电话卡,一人分饰几角,未曾露面就成功骗得20余名男子信任,成功诈骗4万余元。由于被害人分散在10个省市,且人数较多,该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成功固定完善犯罪证据,近日以涉嫌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李霞批准逮捕。
美少妇登广告500万求“借腹生子”
2011年,家住陕西的陈先生在一份小报上看到一则广告,内容是一个29岁的美少妇,丈夫是加拿大富商,因意外致残不育,为继承庞大家业,急需一名异地健康男子共孕,见面谈妥即付30万,有孕重谢500万。广告旁还贴上该女子的大头照,看起来美丽动人。
只要身体健康就可以和美女共度春宵还能拿到巨额报酬,陈先生心动不已,立刻与报上的电话联系。
接电话人称自己是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正规婚姻中介公司,的确有个富婆和他们签了招人“借腹生子”的合同,但是要求陈先生先交180元报名费,并询问了他一些基本情况,告知若通过筛选会进一步通知他。陈先生立刻将180元报名费打到中介提供的账号上。
2天后,中介电话告知,陈先生被选中,富婆决定先和他见面详谈,但因为对方身份特殊,要求陈先生再交1000元的人身安全保证金,富婆才能来和他见面,并要求陈先生留下银行账号。如果富婆面试通过,会给他打30万定金过去。陈先生交了1000元保证金后,就接到富婆的电话。
富婆在电话里详细询问了陈先生的情况,并要求陈先生去当地三甲医院做一份健康体检报告,她决定三天后见面。陈先生激动不已。
第三天,中介公司突然电话找到陈先生,称富婆怎么没有到中介来拿机票,问陈先生有没有见到面。陈先生顿时摸不着头脑。不到半小时,中介又打电话,称富婆去机场路上出了车祸,腿受伤,见面时间要推后。
不久,富婆给陈先生打来电话,称自己车祸进院,请陈先生帮忙打几千元治疗费。以为这是对方在故意考验,陈先生立刻将3000元打入富婆留下的账号。此后两个月内,富婆又以购买营养品、礼物等种种借口找陈先生要钱,陈先生均毫不犹豫将钱付给对方。
陈先生前前后后一共付了9000多,但富婆依然没有露面。
2012年6月,陈先生再次打电话给富婆时,接电话的人称自己是重庆市江津区的警察,请陈先生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报案,陈先生这才明白自己被骗。
富婆、中介原是个已婚小学女教师
据查,陈先生电话里的中介和富婆其实就是一人,她叫李霞,时年40岁,大学文化,在重庆市綦江区某镇小学当教师,已结婚,丈夫也在小学教书,女儿在读初中。李霞每月工资1千多元。
几年前,李霞听别人说有人冒充富婆、富翁借腹生子骗钱,也萌生借此骗钱的想法。2011年,李霞买了两张电话卡和一部手机,并到重庆市渝中区菜园坝花1800元买了7张银行卡。做好准备后,她在一些小报上刊登了“借腹生子”的广告,开始行骗。
据李霞交代,最开始她不是很会骗,口才不好,很多人打电话来,一听要交报名费就挂断电话。渐渐的她找到了窍门,不会一来就喊交报名费,而是先询问对方基本情况,做出登记备案的假象。其实她主要是想知道对方的文化水平和职业,一般50岁左右,初中文化水平以下、在家务农的是她首选的诈骗对象。
摸清对方情况后,特别是知道对方文化水平不高,她就会告诉对方自己在工商部门有登记,是正规的婚介公司,可以去查询。因为她清楚对方一般不知道怎么去核实。然后,再介绍富婆的要求并抛出高额回报这个诱饵。见对方心动后,她再叫对方交180元报名费。这样一来,十人里面起码有一半的人都愿意交钱。交了钱的人她就会记在一个日记本上,并注明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过两三天再打电话给对方询问对方的银行账号,称富婆要求见面,但要交1000—1500元人身保证金。对方交钱后,李霞又换一个电话冒充富婆和对方联系,并提出苛刻的条件逼退对方,轻松骗到报名费和保证金。半年后她将电话号码注销,再重新购买号码刊登广告行骗。
李霞称,开始害怕被害人报案,她都不敢骗太多,一般就骗几百上千元就收手。随着上当的人越来越多,李霞的胃口也越来越大。她不再满足于骗点报名费、保证金,而是以公证费、个人所得税、生病住院、买礼物等等名目,让对方汇钱,最多的一名受害人被她骗了1万多元。
就这样,从2011年8月到2012年6月案发,李霞诈骗了广西、深圳、贵州、云南、湖北、山东、山西等10省市的20多人,被骗金额从几百到几千不等,共计4万余元,其中大部分被她消费掉。
检察官:老掉牙的骗局也要警惕
“借腹生子、借种生子”的骗局已经老掉牙,媒体也曝光过很多次,但是上当受骗者依然前仆后继。为什么?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唐胜利分析认为,贪小便宜,妄图用几百元换百万元的心态是受害人被骗的根本原因。同时,媒体滥登广告也应负一定责任。李霞交代,她都是找一些不知名的小报和杂志打广告,一般打个电话过去,按对方的价格付钱就可以刊登出来,不需要核实身份和证件。虽然她在广告上打出了“本广告经审核属实、负法律责任”的字眼,其实没有任何部门去核查这些广告的内容是否真实。
唐胜利称,借种生子的广告本身就存在是否合法的问题,也严重地损害着我们的公序良俗,所以作为报社、杂志社对于这种内容不合法的广告就应当将其过滤出去。另外,不应当仅仅审查这个广告的内容,而且还应当对申请刊播广告的当事人身份进行审查,对于审查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性存在过错的报社、杂志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应当严格按照《广告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的查处。只有这样,类似案件才可能减少。(记者 沈义 通讯员 江见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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