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小过惯了养尊处优日子的张某来说,十万左右的年薪实在不够用。
37岁的张某在北仑某信用社工作了17年,在很多不同的岗位工作过,熟悉里面的流程。
好酒、爱玩,更喜欢被人追捧当“大哥”。就这样,张某时常领着一帮小兄弟出入酒吧、KTV等娱乐场所。
一个晚上下来,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张某眼睛都不眨一下就买了单。
渐渐地,张某发现口袋的钱越来越少,他急需寻找“赚钱”的途经。
2010年初,张某成为了信用社的信贷员,负责确定、审批贷款对象。
那时,张某发现,自己的机会来了。
2010年5月,一家物流公司的周某来到信用社,想要贷款10万元。这虽是一笔小额贷款,却也同样需要齐全的条件才能申请。
但是,由于提供不了抵押物,周某的申请没能通过。
张某“好心”告知周某,自己正好有个朋友想要贷款100多万元,而且名下有房产可供抵押。
周某如果可以用公司账户申请贷款,那么,可以分10万元给周某使用。
周某与张某一拍即合。
实际上,张某根本没有朋友要贷款。他找人做了一些假证。而这些证件,张某可以自己负责审查,当然“没问题”地通过了。
最终,张某顺利拿到了115万元的贷款,期限一年。除了给周某10万元贷款,剩下的105万元,统统进了张某自己的腰包。
就这样,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或从审核未通过的客户中发掘对象,或致电朋友表示自己需要贷款但缺少对公账户,张某以不同企业的名义,向信用社骗取10笔贷款,贷得款项共计1620万元。
而这10笔贷款,笔笔都有真实的贷款户,而每笔贷款都只是一小部分金额确实进了企业名下的账户。
钱财来得如此容易,但张某很少担心今后的还款问题。花钱也越发的大手笔,还曾为妻子买了一辆宝马车。
纸终究包不住火。今年2月,公安接到群众报案,随后,张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北仑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经北仑检察院批准,张某被依法逮捕。
昨天,北仑法院判决,张某因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张某没有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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