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峰跟妈妈一起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7月27日讯 揣着4元钱,11岁男孩吴小峰(化名)独自一人在高速路上走了11天。渴了,在公路服务站用矿泉水瓶装水喝;饿了,啃点面包;困了,睡在高速公路边上的紧急停车带上。就这样,他从石狮灵秀镇华山工业区,走到150公里外的三明大田附近,才被大田高速路政发现,通知他家人将其接回。
之所以离家出走,是因为老爸买了5本暑假作业让他做,刚来石狮一个月的他便想回江西老家了。昨天吴小峰向记者讲述他这11天的经历。
【离家出走】11岁男孩怕做作业 想徒步回江西老家
昨日下午4时,在石狮灵秀派出所,一位满身是伤的小男孩在其母亲吴女士陪同下,慢慢走到记者面前。
他叫吴小峰,1.3米,江西人,本月刚从江西到石狮。吴小峰看起来没有精神,身上被晒得乌黑,双肩部皮开肉绽,背部和手也多处受伤。
提起自己家离出走11天,小峰断续向记者还原事发经过。本月7月14日上午10时,小峰按照父亲要求,在二楼做作业;当看见不会做的题目时,就觉得自己在这里呆得很不习惯,就想回家江西南昌。
他说干就干,从抽屉里面找出4元钱,“当时我也不知道江西在哪个方向,觉得要回江西老家,得从高速路上走。”他沿着石狮往晋江方向上高速,迈着双脚开始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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