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2011年12月,家住浦东的王阿婆等8人心急如焚,她们先后借给“法师”熊应岗的84.6万余元已经一年多了,但熊应岗从未还钱,种种迹象表明,此人可能是个骗子。
熊应岗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也许连《金刚经》里的字都认不全,可穿上僧袍,加上“法务当家”的自我介绍,他成了得道“法师”。他编造各种离奇借口,一年内从8名阿婆手中“借”走84.6万余元。近日,熊应岗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1.1万元。
落网
阿婆将“法师”扭送到派出所
2011年12月,家住浦东的王阿婆等8人心急如焚,她们先后借给“法师”熊应岗的84.6万余元已经一年多了,但熊应岗从未还钱,种种迹象表明,此人可能是个骗子。
8名阿婆最后想了个办法,请熊应岗的熟人帮忙,将其“引蛇出洞”。12月26日中午,熊应岗果然应邀前往约定地点,结果被逮个正着。随后,阿婆们将他扭送到浦东新区南码头派出所,在那里,她们向警方诉说了被骗的经过。
今年68岁的王阿婆“借”出的钱最多,有近45万元。据她说,前几年做法事时认识了熊应岗,当时他自我介绍是浙江临安某寺的“法务当家”,专门联系上海地区的佛教徒弟,并“诚恳”地提醒:“现在社会上假和尚太多,千万要当心。”
几位老阿婆对此深信不疑。2010年10月,她们拜熊应岗为师。既已为师,熊应岗开始频频“借”钱。
2010年11月20日,熊应岗打电话称要在宝山建佛堂,因资金周转困难,要向王阿婆“借”1万元;两天后,又是相同的理由,这次“借”了两万元。事情一发不可收拾,12月3日到7日,熊应岗又分3次以“在马来西亚讲经缺钱无法支付住宿费、没钱买机票”为由,“借”走3.2万元。
调查
“法务当家”曾因偷鸡摸狗获刑
熊应岗是什么人?他既没有偿还能力,为何频频伸手“借”钱?
熊应岗的姐姐张某告诉警方,她这个弟弟本来姓张,小时候被人收养。1996年至2000年,熊应岗伙同他人偷鸡偷鸭,曾被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判刑。各种“借”钱的理由中,“姐姐出交通事故”、“姐夫被绑架”占很大比例,张某对此哭笑不得。她分析,熊应岗平时喜欢赌博,可能由于这个原因才找人“借”钱。
对于熊应岗自称寺庙“法务当家”一事,上海警方特地前往浙江临安调查,在当地佛教协会的登记备案名单里,没有一个叫“熊应岗”的人;临时修行记录中,也没有他的记录。
警方又找到浙江临安某寺的监院法师,他说,确实认识熊应岗。“因为人手不够曾找熊应岗帮忙,并给了个法务当家的头衔”。
法务当家是否就是僧人呢?法师予以否认:“在寺庙内部,法务当家顶多算是穿僧人衣服的临时工。”
认罪
骗钱拿去还债无力退赔赃款
从警方调查的结果看,并没有“姐夫卖房子要交税”、“大哥账户内缺资金需要周转否则将以贪污论处”这些事情发生,一切都是熊应岗为骗钱而编的借口。至于去国外讲经没钱,更不可能发生。
到案后,熊应岗说,自己借的钱都拿去还债了,实在没有能力退赔赃款。
2012年3月3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熊应岗涉嫌诈骗提起公诉。5月31日,本案在浦东法院开庭审理。庭上,熊应岗自愿认罪,表示“对不起那些借钱给他的人,争取早日出来,挣钱还给他们”。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应岗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处熊应岗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1.1万元,尚未退缴的赃款责令退赔。
为了理清案件中受害人的“借款”情况,警方制作了一份统计表。《法制日报》记者看到,这份表格多达3页纸,一年多时间里,“借款”总数为76笔。其中,王阿婆最多,先后“借款”34笔,共计44.9万余元;另外7名阿婆,“借款”最少的有4000元,最多的有18.3万余元。
这些钱,可都是阿婆们的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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