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导报》报道近日,厦门大学两位教职员工的恋情被一名当事人在网络曝光后,因男女双方年龄和身份差距,被冠以“畸恋”名义引发广泛关注。另一名当事人微博回应称已提起法律诉讼。
该两位当事人,女方石某系厦门大学守寡女副教授,年已48岁,男方邹某在网帖中自称是厦大的已婚博士生,30岁。邹某网帖中大量曝光两人交往细节和女方照片,以“潜规则”为噱头,言辞大胆露骨。原帖点击量已超过57万,留言回复超过2000条。
石某于7月8日晚开通微博,对此事正面回应。石某称,本不愿以这种极端的方式把原本两个人的私密事情见诸公众,也不想对簿公堂,但是随着网络和媒体的传播,已严重危害本人声誉,并对厦门大学造成影响,因此提起诉讼,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昨天下午,厦门大学值班的后勤人员警惕地看着来访的人员。“石老师”这个词,很容易引起师生们的“敏感”。风波发生后,石某便不再接陌生来电了。在同事小陈眼里,石某是个待人谦和,性情爽朗的大姐。石某的学生小李,是在QQ群里得知老师突然成为风波主角的消息,“石老师是个工作狂,很有责任心的人。”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介绍,“目前石老师照常上班。”
在帖子里,邹某称石某勾引已婚的自己,为了与石某厮守,自己不惜与妻子离婚。连日来,记者欲通过电话、QQ联系邹某确认网帖内容,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QQ则毫无回音。据厦大校友所述,邹某在厦大读书期间就很“出名”——他热衷于追求女生,但都以失败告终。
“由于外人无法知悉两人恋爱的真实情况,无法评判对错,但分手后上网曝光交往细节,肯定是不妥的。”厦门市精神卫生中心仙岳医院中西医结合科主任陈进东分析,邹某发帖,可能出于报复心理。建议双方当事人都能及时咨询专业的心理医生,干预心理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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