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误将村民当野猪猎杀致其死亡被判缓刑

2012-06-01 08:10 来源:潇湘晨报

  潇湘晨报永州讯 上山打野猪,却因疏忽大意误击同村村民。零陵区法院近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决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11年12月的一天,被告人陈某听说山上有野猪,便持一把鸟铳到零陵区菱角塘镇一座山上打猎。陈某发现草丛中有黑影晃动,便朝其开了一枪,不料黑影竟是同村村民唐某。陈某随后回家与父亲赶到公安机关投案。法院认为,陈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事发后,被告人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和解,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02000元,且当庭认罪态度好。记者刘志杰 通讯员蒋毅芳

责编:李璐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

专题推荐

男神来袭,哪款才是你的菜?

男神来袭,哪款才是你的菜?

娱乐圈男神女神当道,个个生的个唇红齿白倾国倾城...

5月影市前瞻

5月影市前瞻

五月影市作为暑期档头一炮,其中隐藏着几枚重磅炸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