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昨日向新快报通报
新快报讯记者 叶毅贤报道
就东莞光明中学(下称“光明中学”)要求师生推销楼盘一事(详见5月12日A19版),东莞市教育局昨日向新快报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广东光正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主观上有利用两所学校的资源、推销富盈集团开发的楼盘的意图,东莞光明中学、东莞光明小学(下称“光明小学”)也有要求教师向学生家长宣传有关楼盘的事实,此种行为已严重违规,已责令对事件主要责任人进行撤职,相关学校负责人也受到处理。
东莞市教育局通报称,事件经媒体曝光后,该局在5月15日派出相关科室到学校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近日又再次派出由局信访、纪检监察和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调查组约谈富盈集团(光明中学、光明小学举办者是广东光正教育集团有限公司,隶属富盈集团旗下)负责人,并到学校进行实地调查。
调查发现,由于富盈集团有对其地产公司、酒店学校等企业员工成功介绍购楼给予奖励的措施,而光明中学、光明小学的教职员工也属于集团员工,因而有个别教师为获得此项奖励,通过发短信、打电话、派发优惠券等方式,介绍学生家长或熟人购买富盈集团地产,给人造成教师推销楼盘的感觉。
富盈集团对旗下所有员工开展楼盘优惠团购活动。“五一”假前,富盈集团通过组织光明中学、光明小学教师到富盈酒店参加推介会和派员到校召开推介会的形式,向光明中学、光明小学教师介绍团购活动和推介旗下楼盘。“五一”假期间,光明中学、光明小学通过安排车辆分批接送的方式,组织了教师集体到富盈集团开发的多个楼盘看楼。由于大规模组织教师到楼盘现场看楼,在社会上产生了教师参与楼盘销售宣传的印象。
经调查,应集团董事会要求,今年4月底至5月初,光明中学、光明小学将富盈集团开发的楼盘宣传单和优惠券派发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派发给学生带回家。
接受随机调查的69名学生表示,有部分班主任将宣传单和优惠券在教室派发给学生,由学生带回家或在家长会时派发给家长。此外,光明中学、光明小学还将楼盘宣传资料放在学校门卫室、学校图书借阅处和学校宣传栏等醒目位置,供学生和家长取阅,以及将楼盘宣传资料夹带在招生宣传资料中派发。
调查结论
扰乱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师生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
东莞市教育局经调查后认为,广东光正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旗下的光明中学、光明小学的此种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规定和东莞市教育局今年3月下发的《关于严禁在学校(幼儿园)内进行商业推销活动的通知》(东教监〔2012〕3号)相关规定,扰乱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师生的合法权益,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处理结果
1.责令学校举办者广东光正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此次事件向东莞市教育局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2.对光明中学、光明小学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学校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我局;取消两所学校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责令广东光正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撤销此事件的主要责任人梁经伟的职务;给予光明中学、光明小学相关负责人行政记过处分。
4.取消光明中学、光明小学本年度东莞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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