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趁去女友家中过夜 偷其母亲钱被判刑11个月

2012-05-10 07:40 来源:亚心网

  亚心网讯:“帅,帅,帅……看!长得帅有个×用?把你妈妈的钱全偷走了。”听着母亲的训斥,小丽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5月1日,因涉嫌盗窃被石河子市公安局逮捕的刘初喜被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刘初喜是小丽的男朋友,今年20多岁,家在乌鲁木齐。初中毕业后,辍学在家,整日吊儿郎当,混迹于社会。他一无才学,二无一技之长,于是跟随不学无术、惹是生非的“哥们儿”陈不服来到农八师莫索湾垦区。

  3月初的一天,陈不服带着刘初喜去参加聚会。席间,陈不服将堂妹小丽介绍给了刘初喜。

  很快,年仅20岁的小丽就对帅哥刘初喜痴迷不已,甚至到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地步。

  相思难耐之下,小丽趁夜幕降临,父母不注意之时,常将刘初喜带到家中过夜。

  早晨,小丽会和做生意的父母一起出摊,时间大约1个多小时。刘初喜掌握了这一规律,开始动起了歪脑筋。

  第一次,刘初喜从小丽母亲的一摞钞票中抽出了200元钱,心里忐忑不安。当其揣着偷来的钱大方地请朋友一起吃饭时,虚荣心得到了满足。

  几日后,刘初喜见“没啥动静”,胆子大了。他早早在心里盘算好了下一次“动手”的时机。

  “快来,我父母出去了。”3月23日晚,小丽又来电话了,刘初喜心中暗自窃喜。

  第二天一早,刘初喜又从小丽的母亲口袋里“顺走”了500元钱。

  此后,刘初喜如法炮制,一次比一次偷得多,可粗心的小丽母亲竟然没有发觉丢了钱。

  屡屡得手之后,刘初喜的胆子越来越大,每次顺走的钱也越来越多,这次他一下从小丽母亲的口袋里拿走2000元。

  这次少的钱太多,小丽母亲总算发现了。很快,石河子市公安局莫索湾分局就将刘初喜抓获归案。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责编:周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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