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5月7日电 台湾一黄姓女学生在就读高二时接受洪姓数学老师的追求,并发生性关系,持续三年多才被师母捉奸。黄女辩称不知洪已婚,但法官认为洪当初追学生时,黄女曾说二人相差十四岁像爸爸带女儿拒绝追求;后来答应交往,应已知洪有太太,依相奸罪判黄女三月徒刑,可易科罚金九万元。
据悉,36岁的洪姓男子,2006年7月间,在南部一所高职担任数学代课老师,认识黄姓高一女学生后,隐瞒自己结婚一年多,对黄女表达爱意,结果受挫。
直到2007年10月间,黄女接受洪的追求,开始交往没多久,就在高雄一家汽车旅馆发生关系。后来洪赴岛外一年多,回到台湾后到台北教书,并在外租屋,黄女也持续和洪发生关系,直到去年一月初深夜,洪妻在丈夫位于北市租屋处,撞见二人衣衫不整同床共眠。
洪妻逮到先生和学生“师生恋”,就和洪离婚并撤告,黄女被起诉移送台北地院审理后,一再辩称是被洪的花言巧语欺骗,她根本不知道洪已婚。
法官审理认为,当初洪在南部任教,妻子曾到学校,黄女当时也看到,他面对班上学生的询问,虽隐瞒是太太,说是女朋友,但依一般社会常情,男女交往过程中,双方都会尽力想了解对方家世背景,洪已婚生子,如何能逃过黄女眼睛数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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