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思娅)22岁的男子张小飞和比自己大5岁的女友姚晶为了偿还高利贷抢劫杀人后,张小飞的父母为两人提供车票和现金逃往深圳。昨天上午,这对犯下重罪的情侣在市一中院双双获刑,张小飞与女友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据检方指控,张小飞、姚晶于2011年1月26日晚上,将中年男子张强(化名)骗至大兴区青云店镇附近,用持刀威胁、捆绑等方式,抢走张强300元现金及银行卡等。此后,两人驾车将张强带到青云店镇小张本庄村外,用绳索勒颈、焚烧等手段,导致张强死亡,两人又将张强的车辆开到偏僻处焚烧。检方还指控,张小飞的父母张本青和席秀云在明知张小飞、姚晶犯罪的情况下,为两人购买前往深圳的车票,并提供了1000元现金,帮助两人逃匿。
据张小飞说,2010年,他买了一辆比亚迪轿车拉黑活,并认识了女乘客姚晶,两人随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并同居在一起。然而,张小飞在河南老家是有女友的,两人已经办完婚礼,但并未领证,张小飞的父母一直不同意儿子和姚晶在一起。在认识姚晶之后,张小飞开始参与赌博,后来还卖了车,自己开设赌局。
公诉机关的证据显示,张小飞是为了钱预谋抢劫,事发前,为了帮助朋友还高利贷,张小飞将姐夫的车抵押了出去,随后,张小飞和姚晶将目标锁定在“熟人”张强身上,并购置了刀具、胶带和绳索。
法院判决认为,张小飞与姚晶均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张小飞的父母也已经构成窝藏罪,一审判处张小飞死刑,判处姚晶无期徒刑,张本青和席秀云被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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