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少女为索钱拍同学裸照 涉嫌抢劫被判缓刑

2012-03-05 17:15 来源:海南日报

  因为琐事翻脸,花季少女吴某和徐某向另一少女柯某索要一起玩乐时的花销,不仅纠集男友和另外6名少女到柯某住所殴打她,还拍下柯某上半身裸照,随后又抢走78元钱。

  日前,经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吴某和徐某均因犯抢劫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1995年2月出生,某中专学生)、吴某男友(另案处理)和被害人柯某原是一个学校的同学,柯某还在吴某及其男友家住过一段时间。期间吴某及其男友承担了柯某大部分的生活和娱乐的费用。后来因为琐事,吴某和柯某两人闹翻,吴某产生了找柯某索要花销的念头。

  2010年8月30日12时许,吴某及男友找到另一名女同学徐某(1994年1月出生,某中专学生)一起去找柯某还钱,徐某又纠集陈某等6人(另案处理)去柯某住处。吴某及男友要求柯某归还之前一起玩乐时的开销,柯某表示没有钱。吴某、徐某随即取出布衣柜的铝管支架,和陈某等人一起殴打柯某,在殴打过程中将柯某的上衣扯掉,吴某让徐某等人用手机拍下柯某上半身裸照,要求柯某支付2000元才将裸照删除,并从柯某身上搜走78元现金。

  据了解,被害人柯某被被告人吴某、徐某等人殴打,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两被告人很快意识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被告人吴某、徐某等9人的亲属共同赔偿了被害人柯某16500元,并取得了柯某及其监护人的谅解。在检察官的教育下,被告人吴某已经当着被害人柯某的面将手机里的裸照全部删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和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劫取别人财物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结合两人实施犯罪时未满18周岁,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记者文刚 通讯员王赟 陆莎)

责编:周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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