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3月3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 冬天过去了,啤酒的热销季节即将来临。昨天,郑州市民范先生向记者反映:“前两天,去超市买瓶装啤酒,无意间发现瓶底上侧打有‘B2007’字样,上网查询得知‘B’代表啤酒专用瓶,‘2007’是啤酒瓶的生产日期。我查到相关规定要求啤酒瓶使用期限为两年,而2007年的瓶子现在还在使用,会不会有安全隐患?”记者随即对此进行了采访。
“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
【标准】
记者查询相关标准获悉,早在1996年,国家就出台了《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并从1997年开始在全国推广。标准对啤酒瓶的耐内压力、抗热、抗冲击等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啤酒瓶底上侧20毫米范围内必须打上专有标志“B”以及啤酒瓶的生产日期。“B”代表啤酒专用瓶,以区分于葡萄酒瓶、酱油瓶、醋瓶等非啤酒专用瓶,B字瓶的安全性高于非B字瓶。同时,该标准还注明,“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这也标明酒瓶的“保质期”。
业内人士还指出,由于生产一个新酒瓶的成本远高于回收利用的成本,所以“回收使用期限两年”的建议受到众多厂家的冷落。如果“B”瓶上“B”字后的生产日期是在两年以前,说明该“B”瓶已超过使用期限,可以等同于非“B”瓶,存在安全隐患。
“过期”酒瓶在市场上很常见
【走访】
昨天上午,记者走访市内几家大型超市发现,货架上的瓶装啤酒光从外表上就能分出新旧,不少品牌的啤酒瓶均存在“超期服役”的现象,有个别品牌啤酒瓶的生产日期甚至可追溯到2007年。而在一些小卖部,这种现象同样存在。
“超期服役”的啤酒瓶为何在市面上如此常见?
采访中,一位啤酒代理商坦言,按标准建议,啤酒瓶的使用年限应该为两年,但为节约成本,啤酒厂家会回收部分使用过的酒瓶,因此市面上不可避免存在酒瓶超期使用的现象。这些“过期”的酒瓶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但一般冬天没啥问题,到夏天时就不好说了,因为酒瓶可能会放入冰箱内冷冻。
在花园路与丰产路一小区回收废品的林师傅告诉记者:“我们从市民家里回收来的啤酒瓶一般都会先卖给废品收购站,啤酒瓶因大小、品牌不同,价格也不一样,一般是5分到1毛5不等。废品收购站回收后,再把酒瓶卖给啤酒厂。”
两年期限仅是“建议”,而非强制
【厂家】
昨天,记者随机采访多位市民获悉,他们平时买啤酒时就没在意瓶底的这种标志,也很少考虑其安全隐患,夏天喝时甚至会直接把还未开封的啤酒放进冰箱冷冻室内。“我平时买啤酒时都是只看酒的生产日期和品牌。”市民吴先生说。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采访省内多个品牌啤酒厂时均被告知:“有关酒瓶回收使用年限为两年的规定,国家仅是‘建议’,并没有强制性要求。”
一啤酒厂工作人员称:“啤酒厂回收机构回收啤酒瓶后,会利用检测设备,对酒瓶的耐压能力和抗温程度做检测,检测合格后才重新灌装出厂。”
买啤酒时多留意瓶底字样
【提醒】
对于过期啤酒瓶是否有爆炸、破裂等安全隐患,河南省包装技术协会高级工程师王如峰说:“啤酒瓶在回收过程中,因周转次数多、时间长,且须经过多重消毒步骤,因此其承压能力、抗温程度肯定会随循环利用时间的延长减弱。啤酒瓶过期后,这种隐患肯定会增加。”
“鉴于回收酒瓶的成本低,厂家一般会选择回收部分瓶子代替生产新瓶。因此,市面上会有不少‘过期’啤酒瓶,建议市民在购买啤酒时多留意瓶底的标志,选择生产日期在两年内的啤酒,以降低安全隐患。企业应尽量按标准执行,同时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王如峰在采访最后说。
(作者:记者 王迎节 文 记者 李文波 图 责任编辑:王晓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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