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相当于由政府为志愿者颁发了一个全国性的“上岗证”,打通了志愿者流动中的重复登记问题。更为现实的意义是,赋予国家统一编号,有利于增强个人荣誉感和归属感,激发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热情。
我们对这种与时俱进的举措给予肯定。不过,志愿者编号仅仅是第一步。接下来,相关部门还需要思考如何通过细致完善的措施,更好地服务与规范志愿者活动。
宏观上基本可以概括为两点,其一监管,其二服务。
这些年,志愿者活动如火如荼,为发扬正能量建设和谐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也有少数不轨分子打着志愿者、慈善家等名号,招摇撞骗甚至违法犯罪。最近百色“助学达人”性侵受助女童一案即为典型。
由此观之,赋予编号前有必要建立系统的志愿者准入机制,对志愿者的背景、资质等进行深入了解,避免志愿者队伍鱼龙混杂。同时,还需加强对志愿者的监管。赋予志愿者统一编号,即是政府为其信誉和能力背书。一旦发生志愿者违法违规事件,政府难免会为此“背锅”,形象必将受损。
解决这一问题,根本上还需依法而行。目前,相关立法滞后,迄今多数地区志愿服务立法还处于空白状态,全国也没有一部统一的志愿服务法。应该尽快将这一工作提上日程,通过法律法规建立起完善的志愿者准入、监管以及惩罚制度。
服务机制更需跟上。尽管志愿者不谋求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但是,相关部门和组织需要全面考虑志愿者在参与过程中的一些基本需求。譬如,安全诉求、误餐交通补助等基本保障。有条件的地区甚至可以将志愿服务经历累计为积分,在求学、就业、创业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主管部门更有必要创造机会和空间,为志愿者提供相关培训、教育等服务,提高其志愿服务的技能和水平,推动志愿服务专业化。
志愿服务的核心原则即是自愿,对于国家编号的政策,宜鼓励提倡志愿者进入到政府编制的数据化管理系统,切忌行政强制。宜尊重不同志愿者的选择,维护民间志愿的多元性。(文/李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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