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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案件渐增 “两高四低”问题仍存

2015-08-25 09:01 来源:瞭望观察网

  民告官案件增多,但仍存“上诉率高、申诉率高;实体裁判率低、被告败诉率低、发回重审和改判率低、原告服判息诉率低”等问题

  “民告官”的行政诉讼,过去一直被“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所困,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5月1日实施以来,“民告官”案件呈增多之势。

  以北京为例,实施首月,市各级法院登记立案40426件,民事案件同比增长41%。其中由行政庭审理的行政案件同比增加897件,增幅268.5%。

  增长数量排在前列的是征地拆迁类、信息公开类、不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等。

  “信法不信访”的百姓日渐增多,“立法登记制”杜绝了领导打招呼等各种干扰司法的情况,政府出庭渐成常态等等,获得了舆论好评,与此同时,“民告官”诉讼数量增加后,一些问题也随之凸显。

  “两高四低”问题仍存

  一是行政案件上诉率高、申诉率高,实体裁判率低、被告败诉率低、发回重审和改判率低、原告服判息诉率低的“两高四低”问题仍然存在。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计显示,目前全省行政案件上诉率为50%左右,是同期民事案件的7倍多;不服生效判决的申诉率为23%,是民事案件的24倍;对生效案件再审的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为25%。行政案件在各类案件总量中仅占0.83%,但进京访的占比却达到22.6%。

  二是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类案件增幅居前,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意识亟待增强。

  越权和不遵循法律程序,是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最为常见的两种情形。”

  一些行政机关不作为或不依法正确作为问题仍存在。

  法治意识和执法监督存在不足带来的问题。

  一些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注重保护相对人陈述申辩权

  政府信息公开和申请履行职责案件中逾越法定期限的问题较为多发。

  三是“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办案难度日益增大。

  今年上半年,莆田两级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03件,同比上升51.9%;审结378件,同比上升65%。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增幅案件中,不乏疑难案件以及敏感案件;

  还有部分案件出现滥用诉权情况,如一般情况下只向某个做出特定行政行为的行政机构提出诉讼即可,但实践中遇到一个原告将整个一个线上的行政部门从中央到地方都“告了个遍”的情况。

  以权力公开减少“民告官”

  行政案件“官员出庭”、上位管辖和异地审判等改革举措切中要害,但仅是在程序上加以规范,还非治本之策。化解“民告官”肠梗阻,既要在推进司法改革上用力,更要从制度上确保行政权力公开。

  首先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专家论证、法律风险评估等方式,将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往往在认为其权益受到实际伤害时,才对行政决策产生质疑,进而申请信息公开或提起行政诉讼,以致此类行政争议持续时间长、化解难度大。土地征收遗留问题引发的一些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就是此种情形。

  其次要注重行政程序公开。行政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行政程序对于依法行政的意义,严格遵守程序规定。同时,要注意提升行政行为透明度,按照行政行为法定程序和正当程序的要求,增加行政行为的可接受度,这样有利于预防相关行政争议的发生。

  第三,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档案管理机制。行政机关应注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法律文书和意见书中有关法律适用事项的格式和要求。如果能按照一定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和分类归档,有利于及时准确地查找回复,从源头上减少政府信息公开争议。(记者 毛伟豪 郑良 陈灏 熊琳 陈尚营)

责编:王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