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基层的事,要善于运用中国人自己的方式和办法。社区协商蕴藏着基层民主的活力之源,也是真正能够开创中国特色治理模式的制度资源
社区有了矛盾纠纷该怎么办?常言道,有事好商量。近日,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将“好商量”的民间智慧转化为制度成果。正如《意见》所指出的,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有利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也是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的体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社区的变化,已经重新塑造了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在城市,以往“筒子楼”“单位大院”的居住形态趋于式微,由陌生人构成的居民小区成为常态,邻里之间的交往变得稀薄。由于缺少共同的联系纽带,彼此都把“私人空间”看得很重,导致与车位、养狗、噪音等“公共事务”相关的问题极易酿成纠纷。在农村,不少地方由于乡村精英和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致使社区事务乏人过问;而在村委会选举、征地补偿等公共事务上,则容易因利益纠葛滋生矛盾。城乡社区的变化,是近几十年我国社会变迁的一部分,也必须在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之中予以消化和接纳。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意见》站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高度,提出“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什么叫社区协商?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邻里之间,有事坐下来好商量。这本是中国人“过日子”的寻常道理。村里修条路要从谁家地里过,老少爷们儿坐下唠唠,也就解决了;小区里面乱停车影响交通,业主们找时间开个会商量商量,并不难办。有些人误以为“优良治理”仅是规则之治,其实相较于纸面上的条文,这些寻常道理背后的治理资源更加实在、管用。因此,很早以前就有学者提出,要激活法治的“本土资源”。体现“有事好商量”的社区协商,正是有效激活了本土资源的制度创新。
事实上,近年来各地围绕社区协商,已经涌现了一批有益经验。浙江温岭从1999年就在乡镇开展“民主恳谈”,鼓励群众各抒己见,参与政府年度预算方案等重大决策,被誉为“泥土里诞生的”基层民主。北京东城区东花市北里小区,摸索出了一套“五方联席会议”的做法,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街道办和派出所一起坐下来化解小区管理难题……这些都是“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在社区层面的体现,也证明,办好基层的事,要善于运用中国人自己的方式和办法。在这些或许不起眼的“土办法”中,蕴藏着基层民主的活力之源,也是真正能够开创中国特色治理模式的制度资源。
可以想见,运行良好的社区协商,将成为培育基层民主的制度摇篮。作为一种与本土实践有关的治理手段,“民主”身上套着的绝非一尘不染的晚礼服,而是沾满泥土气息的粗布外套,需要与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产生紧密联系;民主也绝不仅仅是讲章里的教条和概念,更是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过程,需要在具体事务中不断探索和拓展。通过形式多样的社区协商,群众将逐渐产生对基层民主的感性认识,进而习得民主的理念和途径。这个过程,也是基层民主不断扩大、民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的教育过程。
毛泽东说过,“国家各方面的关系都要协商。”“我们政府的性格,你们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不妨从“商量着办事”的社区协商开始。(白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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