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我国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然而,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职业教育仍然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
观念仍是“拦路虎”,招生成为“头疼事”
“每年从4月开始,学校就把每个老师分配到省内各初中进行招生宣传,130多名老师有一半都在忙招生。”一提起招生,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校长周平就“头疼”。作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院校,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的毕业生近年来在大型国企炙手可热。可是,“学校每逢招生季就‘吃不饱’,老师们经常守在初中校门口等学生下晚自习后发传单。”记者在多地采访中发现,不少职业院校的招生计划完成不到一半。
“现在职业学校是中央很重视、行业离不开、社会看不起,随之而来的就是招生难题。”辽宁省大连市教育局职成处副处长邵建利说。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职业教育观念滞后,直接影响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和职业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配备普遍低于普通学校,许多地方把职业院校放在中招、高招最后批次录取;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虽高,但就业质量不高,待遇偏低,在择业、升学、报考公务员等方面存在诸多政策限制和歧视。这些问题助长了对职业教育的偏见。
报告建议,切实树立“三破三立”的观念,即破除鄙薄职业技术教育偏见,树立普教职教同等重要的观念;破除轻视职业技能的思想,树立尊重劳动、尊重技能的观念;破除狭隘的成才意识,树立行行出状元的观念。加大对职业教育法的宣传力度。
证书缺乏“含金量”,成长遭遇“断头路”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职业教育的资格证书不被社会认可,含金量下降,挫伤了学生的积极性。长春职业教育学院汽车分院副院长成玉莲表示,学生在校期间考取的证书并不被企业认可和看重,他们和没有经过任何培训的社会招聘人员相比技能更高,待遇却相当。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一些现行政策和制度不利于我国职业教育与实际需求的对接,人才培养难以落地。开展学徒制培养、推进“双证书”制度均面临体制机制障碍。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熊仕涛指出,近年来技术人才供不应求,但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体系结构不全,中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没有“研究生”等体系上的设置,“上升通道”狭窄,成为“断头路”。
报告建议,建立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定期表彰制度,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技术劳动者的报酬,使能工巧匠获得应有尊重和待遇。尽快修改不适当的、唯学历要求的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对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晋升等方面的不合理规定,建立平等就业就学、职业成长的通道。
办学经费难落实,教师水平跟不上
采访中,多位职业学校校长表示,近年来,各级财政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投入,免学费发补助,但多数职校办学经费依然捉襟见肘。
有校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年一个职校生的实际培养成本约为1.4万元,2014年湖北教育部门制定出台的高职学生生均经费5000元,远低于本科生1.2万元的生均标准,而且这笔经费常常拖欠到年底。因为历史欠账较多,许多职校基础设施不达标,一些学校甚至用塑料板代替钢材让学生进行车工培训。“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技能型、实用型人才,教学成本比较高,如果投入不到位,教育质量很难保证。”成都市教育局职教处处长万斌说。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近年来政府和有关方面加大了投入,但仍不能满足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需求。目前约三分之一省(区、市)尚未落实“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的法定要求。县级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较差,有些仍停留在“一支粉笔、一本书”的落后水平,缺乏专业教师,没有配套实训设备。
对此,报告建议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责任。完善生均拨款机制,依法制定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
还有校长反映,与“硬件不硬”相比,“软件过软”已成为制约职校发展的核心问题。专任教师量缺不稳、结构失调、技能型人才“进口”渠道不畅,职业教育师资的三大结构性矛盾始终存在。报告建议,配备优秀教师重点充实一线教学和专业指导岗位,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顶岗实践。
顶层设计待完善,形成合力再推动
职业教育法规定,企业可以举办职业教育,应当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和教师实习。但执法检查报告也指出,校企合作中没有给企业带来明显的“好处”,尚未形成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利益共同体,致使企业办学和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不足。
“民办教育常被贴上‘逐利’标签,在政策执行中遭受差别化待遇。”采访中,多位职业学校校长表示,近年来虽然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法规、政策,但在落实中却是屡碰“玻璃门”“旋转门”。他们建议国家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民办职业加快建立现代管理制度,明确民办职业学校的法人属性、法人财产权。同时进一步明确减免税费政策,落实对民办学校的奖励扶持制度。
报告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校企合作促进办法、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混合所有制试点等政策措施,通过税收优惠、财政直补、购买服务等支持企业投入和兴办职教。 (执笔记者:吴晶、刘奕湛 参与记者:王莹、廖君、李双溪、吴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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