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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民政厅救灾中心变豪华酒店 变相挪用6000万公益金

2015-06-19 07:12 来源:京华时报

  陕西省委巡视组日前披露,该省民政厅在救灾中心项目建设中存在改变项目建设用途等多种问题。记者调查发现,陕西省救灾中心项目在超过10年的建设周期中历经多次变更,用途发生了较大变化,救灾物资储备库功能处于闲置状态,主大楼内却办起了酒店,一部分地块还被用于建民政厅家属院,其中厅级干部住房面积201平方米,远超规定。

  据新华社电

  路人只知酒店不知救灾中心

  记者日前在位于西安市未央路上的项目所在地看到,这个救灾中心项目主大楼是一栋26层建筑,大楼正门上方悬挂着“宝都酒店”招牌,一楼是酒店大堂。酒店的门市价达三四百元,在西安属于档次不错的酒店。

  大楼外部能让人将其跟救灾中心项目联系在一起的是正门旁边柱子上的十块单位铜牌,分别为陕西省减灾中心、陕西省国家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陕西省救灾募捐中心等。记者询问了路过的几名群众,他们均表示只知道这座大楼里是一家酒店,不清楚这里还是陕西省救灾中心所在地。

  据了解,救灾中心项目全称为“陕西省救灾救助和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占地17.425亩,总建筑面积近4.5万平方米。该项目2000年征地,2012年1月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历时10余年,先后经过5次调整变更,历经3任厅长,功能包括救灾中心、物资仓库、荣军养老服务中心、减灾中心等。

  据陕西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救灾中心项目源起于1998年7月财政部和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的通知,决定在西安建立西北救灾物资储备库,陕西省民政厅作为代储单位。2000年2月,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建立陕西省救灾中心,具体承担中央西北救灾物资储备库、陕西省救灾物资储备库和省救灾募捐办公室的工作。

  照此规划,救灾物资仓储应该是救灾中心核心功能。记者在项目现场看到,已经建成的8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处于闲置状态,7800平方米的库房大都空空如也。

  对于仓库闲置原因,陕西省民政厅的解释是建设周期过长,周边环境变化。据负责项目协调的陕西省民政厅干部党代军介绍,救灾物资储备库所处位置当年比较偏僻,但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成为繁华街道,储备库旁边的道路目前只有4米宽,难以满足大型车辆进出的需求,使得项目建成后无法实现仓储功能。目前救灾物资储备库功能已移至陕西省渭南市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

  救灾项目一半用地建家属楼

  记者梳理救灾中心项目各类往来文件发现,该项目从立项到正式开工建设用了8年时间。其间,项目进行了多项功能调整,总建筑面积从2万平方米增加到了4万多平方米,总投资也从4000多万元增加到2.1亿元。

  在多次调整的建设内容中,一个重要调整就是利用项目一半地块建设了所谓的“经济适用房”。陕西省委巡视组指出,民政厅擅自在筹建救灾中心项目中,修建经济适用房项目。2009年1月在项目建设用地内,修建职工经济适用房住宅楼2栋,共250套,2011年4月竣工。其中1号楼为厅级干部住宅楼,共18套,每户建筑面积201平方米,超过陕西省厅级干部120至140平方米的规定,且超面积部分未按规定缴纳购房款。

  对此,救灾中心项目相关负责人表示,2005年厅里群众对住房困难问题反映强烈,当时的民政厅党组开始筹划建设经济适用房,随后取得了省级有关部门的批复,并纳入了陕西省和西安市的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

  但记者注意到,在有关建房申请和批复中,相关地块均未提及救灾中心项目用地。

  变相挪用6000万福彩公益金

  陕西省委巡视组在巡视意见中指出,陕西省民政厅违反福利彩票公益金专款专用规定,2006年至2011年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6000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国家审计署责令纠正。同时还挪用扶贫周转金967万多元用于项目建设,并将社会募捐资金2000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

  陕西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救灾中心项目建设资金由民政厅自筹解决,为此民政厅2006年报请省政府并获得批准使用相关资金。其中救灾储备仓库主要使用扶贫周转金和社会募捐资金建设,这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6000万元福彩公益金使用方面,2015年初国家审计署在对全国福彩系统进行专项审计时指出,其存在改变用途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据了解,陕西省民政厅用6000万元福彩公益金建救灾中心大楼,大部分楼层原本主要用于“陕西省荣军养老服务中心”,却先后向两家公司出租用于酒店经营,占项目总面积近一半。

  据党代军介绍,之所以要出租,主要是大楼建成后缺乏运营经费,才用“以楼养楼”的办法筹集经费,但所收取的租金全部纳入省财政,采取收支两条线的办法运行。

  陕西省委巡视组指出,救灾中心项目以民生工程立项,但建成后将55%的面积变成了商业开发,先后向两家公司出租24925平方米(合同面积)用作酒店经营,租期20年。截至2015年3月底,两家公司合计应向民政厅交纳租金1415.42万元,实际交纳330万元,国有资产损失严重。

  有关专家指出,陕西省民政厅建设救灾中心项目,使用了大量的扶贫、募捐、彩票等公益资金。虽然部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也经过了上级政府批准,但是其擅自将使用公益资金建设的项目改变用途,违背了公益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公正性,是一种变相的公益资金挪用行为。

责编:彭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