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初,2015年中央第一轮专项巡视启动,对包括中石油、中海油、国家电网等在内的26家央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视。日前,此轮专项巡视工作已经结束。据不完全统计,在此轮巡视期间,26家央企中已有近20名高管接受调查,其中包括一汽集团董事长徐建一、中石油总经理廖永远、中石化总经理王天普等。
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批央企腐败大案要案来看,央企可谓是腐败的“重灾区”,个别央企甚至还出现了系统性、塌方式腐败,而对央企腐败问题发挥监督作用的,主要是外部监督力量,特别是中纪委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央企出现腐败问题的根源何在?又如何消除央企腐败的土壤?
日前,著名制度反腐专家、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专访,剖析央企腐败的深层原因,阐释央企腐败如何才能“标本兼治”。他认为,当前央企腐败呈现出五大特点,从根本上治理央企腐败,要让央企“主体实位”,改革权力结构与选人用人体制,并设立反腐改革试点。
央企为什么成为腐败“重灾区”?
《中国经济周刊》:2015年中央首轮巡视工作日前全部结束,有不完全统计显示,在本轮巡视过程中,落马的央企高管有近20名。央企为什么会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李永忠:央企之所以成为让人震惊的腐败“重灾区”,主要在于这些问题企业普遍存在着“1+2”现象:“1”是部分央企、国企存在“主体虚位”的问题,有些央企、国企只是挂了“中央”和“国家”的名号,实际上成为某个人说了算的企业。此外,“2”指两大根本性弊端,一是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于一体的权力结构,央企很难形成比较科学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另一个就是央企的选人用人体制,央企用人不是市场化选择的结果,而是按照党政机关干部的等级授职。这种情况下,组织上如果看准了人,央企、国企就能发展好,但如果这个人发生了“质变”,那么这个企业几万、十几万人的努力都可能将白费。
《中国经济周刊》:在对央企腐败问题进行查处的过程中,专项巡视这把“利剑”显示出巨大威力,这对下一步央企反腐工作来说有什么启示?
李永忠:我认为主要有三点。第一个启示是,巡视是一种异体监督,异体监督被认为是一种有效、高效、成本很低的监督,而同体监督就是一种无效、低效、成本很高的监督。
第二个启示是,巡视不能打持久战,只能打“短平快”。这么多年来,地方的党政主要领导,包括央企、国企的主要领导的腐败问题,几乎没有一个是由同级纪委、纪检组监督检举揭发出来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是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不能监督“班长”。同级纪委、纪检组做不到的,巡视组做得到,但因为它是异体监督,所以不能打持久战。常规巡视一般进行三个月,专项巡视一般进行一个月,现在由于央企的问题严重,去年只进行一个月的专项巡视,今年持续了近两个月。
第三个启示是,再好的巡视只能发现问题,而解决问题得靠全面深化改革。改革改什么?要改变央企的权力结构与选人用人体制,改革完成后,央企、国企就能做大、做强、做好。如果不改,巡视工作完成后,央企现有的制度没有变化,问题也将继续存在。有句俗话讲,“大炮不能上刺刀”,真正地解决央企、国企的腐败问题,仅仅靠巡视的“大炮”是不行的,还必须要通过改革去解决权力结构与选人用人体制这两个根本性问题。
当前央企腐败呈现五大特点
《中国经济周刊》:纵观这几年查处的央企腐败案件,您认为这些腐败案件呈现出怎样的共性?
李永忠:当前央企的腐败问题有五大特点:一是腐败分子更贪婪,贪腐的金额更大;二是腐败分子的关系更密切,抱团更紧;三是腐败分子的算计更精确,贪腐更“有效”,通过资本运作、杠杆撬动资金等手段,能够贪腐多少,都算得非常精确;四是贪腐更具规模,“收益更好”,腐败分子不再是“小打小闹”,而是规模化、集约化地腐败;五是更容易出现塌方式腐败,腐败问题呈现出多米诺骨牌效应,牵一发而动全身。
从更深层的角度进行观察,腐败问题表现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权钱交易,你给我钱我给你批条子,但是这种腐败会立刻受到党纪、政纪、国法的严惩,因此一些腐败分子会进入第二个层次,也就是权色交易。这个“色”不单指以美色进行的交易,泛指所有非物质形态的交易,既包括性贿赂,也包括业绩交易、信息交易等。还有一部分权力大智商高的腐败分子,会进行权权交易,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资源、人力、财力、物力甚至官位的交易。
权钱交易,是一次性的简单交易;权色交易,是多次性的复杂交易,资本运作更加深刻,涉及大规模的利益输送;而权权交易,进入到拉帮结派的层面。好在权权交易现在只是偶尔出现,还不是普遍的现象。
由于央企、国企权力结构与选人用人体制改革还不到位,以侵吞消费资料为目标,手工作坊式的小贪小腐的权钱交易,很容易演化成以占有生产资料为目的的规模化、集约化、链条化、工业化、信息化的权色交易,乃至权权交易。
我们只要把这三个层次的腐败问题解决了,前述腐败的五大特点自然就会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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