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强调权力的责任属性,关键原因就在于,如果责任太虚、权力太实、权责不对等,便会延长权力的触手,大大增加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发生几率
办个护照要返乡6次、行程3000公里,盖个科研楼前前后后要盖200多个章,为什么群众磨破嘴皮子、踏破了铁鞋,到头来依然“事难办”?矿泉水跨省销售要审批,割草机操作工、木材搬运工也要资格认定,随着简政放权的深入,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正在得以整改,但其背后折射的理念,仍然发人深思。
“官不大,官架子不小”“身在基层却缺少为民情怀”“自己的事情穿心过,人家的事情风吹过”……听听百姓的“点评”就能明白,权力一旦丢掉了宗旨和情怀,松懈了责任和担当,结果必然是不作为和乱作为。或是把权力当资源,追求等价交换、有偿使用;或是把权力当成权利,想怎样来便怎样来;或是把权力当待遇,将正当的办事当做私人恩赐……在这些权力观念的指挥下,权力怎么可能不任性?
由此可以理解,简政放权之所以难,就是因为舍不得放下附着在权力上头的资源和利益。有清理审批事项的干部坦承,对几千项权力一一进行梳理很艰辛,但“最难的不是体力劳动,而是与有关部门的争执”。部门利益凶猛“围猎”,改革者如果意志不坚,放权“割肉”就会变成“割韭菜”,该下放的权力换个马甲又冒出来,开个足浴店都需要环评中介审批之类的“审批控”很难说不会继续上演。
由此也可以理解,“为官不为”在许多领域都不同程度存在,就是因为不少人离开审批就不会监管,下放权力就甩走了责任。两会上就有代表委员反映,一家食品企业申请一项食品包装标准,食药部门说只管食品,质监部门说只管包装,两家都借口缺少法律授权,“不敢”出面制定相关标准。放权成了自由落体,履职成了大撒把,百姓的事情岂不无人问津?
无论是变相放权、刻意刁难,还是为官不为、握权塞责,都照见了责任缺失、权力观念扭曲的危害。从法律的视角看,权力是一种在授权范围内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由不得任性和傲慢,也容不得淡漠和怠惰。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叮嘱“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申明的就是这个道理。之所以强调权力的责任属性,关键原因就在于,如果责任太虚、权力太实、权责不对等,便会延长权力的触手,大大增加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发生几率。
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行政机关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把为人民谋发展增福祉作为最大责任”“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贯穿其中的一个基本逻辑,就是要用责任意识校准权力观念,让为民服务成为政府职能的内核,让恪尽职守成为权力的底色。此种纠偏之举,可谓切中为官不为、权力任性的肯綮。
何以增强责任意识?一方面,法无授权不可为,打造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消除权力的灰色地带;另一方面,法定职责必须为,建立责任清单,照亮责任的黑暗角落,消除有权无责、有责无为等权责不匹配情形。在某种意义上,责任清单是认识并落实好前两个清单的关键。有了责任清单,还要有问责机制,让群众遇到推诿、刁难时投诉有门,确保问责到位。制订并落实好责任清单,才能从根本上厘清权力的责任边界和运作规则,达成现代法治政府权责一致、有限有为、便民高效的基本要求。
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另一层意思,就是要让公众“看得见”政府权力和责任。以清单的形式告诉群众每一项权力的依据、流程、时限、责任义务等内容,消除信息上的不对称,激发群众监督积极性,无疑是抑制权力异化和扩张本能的有效手段。同时,还可以督促公职人员奉公守法、既廉且勤,从观念上实现“你来找我办事”向“我来为你服务”的转变。
“一个人若是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心。”责任心是权力行使者所必须修炼的内功。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重点狠抓改革落实,推动政府的自我革命和权力的责任再造,让老百姓从弊绝风清、官简吏洁中感受到更多改革发展的获得感,本身就是考验政府机关和公职人员责任心的试金石。我们期盼着,“百姓办事不求人”的时代早一天到来。
(本系列评论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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