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大学刚要读完,武汉某高校女生徐某被举报是“高考移民”,被学校取消学籍。但经两级法院审理认为,学校作出的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判决撤销取消学籍决定。17日,洪山区法院通报了武汉首起“高考移民”案(《长江商报》3月17日报道)。
武汉首起“高考移民”案一锤定音,避免了让这位女大学生四年的学业付之东流。就这起案件来看,民警违规落户应该首当其冲受到追责,其次相关监管部门也应该负有监管责任。而如果让女生个人承担所有责任从情理中就讲不通。
当然高考移民也并非不负一点责任,不过取消学籍这种“只堵不疏”的做法就能起到杜绝高考移民的效果了吗?
显然不会,高考移民是高考考生及其家庭针对高等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所进行的自利行为。只要高考按区域进行录取,而这种区域不平衡一直存在,高考移民的行为动机就将存在。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省区市出台的限制高考移民政策也是必要的。而采取这种限制的出发点是“防止当地考生的上大学指标被挤占”,需要反思的是这个出发点是否真的保障了教育的公平。我们看到,因为地域的不同,同样的分数,甲考生可以上名牌大学,乙学生只能上专科学校,这种政策虽然保障了一定地区考生权益,但也损害了一部分考生的权利,这并不是一种公平的资源分配体制。
笔者以为,对高考移民问题治理还是要通过法律实现。第一,在宪法中明确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那么建立教育权利的违宪审查机制就很有必要。教育平等虽然已经写入宪法,但现实中存在的违背公平原则的政策本身就值得商榷,而对照宪法反思这些政策要比判决一个个案来得更重要。
第二,高考移民也确实损害了一部分考生的权利,通过行政法的手段,明确高考移民的法律责任,针对高考移民的行为设置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程序等等,是在法律执行层面解决高考移民现象的关键所在。(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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