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沈阳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张东阳受贿1000余万元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半月谈记者在长达38页的判决书中发现多处张东阳交代问题时的自述,字里行间不仅反映出其疯狂敛财、走向覆灭的扭曲人生,也暴露出贪官身边行贿者的真实面目。
1月19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东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图为张东阳在宣判现场接受宣判。张非非 摄
升迁中,行贿者与贪腐官员共生共荣
张东阳收受其表弟史海鹰的贿赂,既是其受贿系列案中数额最大的一笔,也是其利用职权非法攫取国家财产最典型的一案。
2011年沈阳市和平区满融经济区按照政府规划,对区内地块进行征地拆迁。为此,沈阳市和平区政府于2011年3月下发通告,从通告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新建、扩建房屋。同时,满融经济区管委会也按照扩迁计划陆续发布拆迁通告。
由于史海鹰经营的海鑫机械加工厂、福海楼酒店均坐落在满融经济区,他打起了套取巨额拆迁补偿资金的算盘。在相关通告发布后,史海鹰开始在其租用的158亩土地上恶意抢建房屋。他明知故犯的底气,正是来自时任沈阳市辽中县县委书记的表哥张东阳。
2011年下半年的一天,张东阳在吃饭时遇到了时任沈阳市和平区区长、满融经济区管委会主任林强,张东阳请他在史海鹰获得动迁补偿过程中给予关照。张东阳多年任辽中县委书记,而林强与其搭班子当过辽中县长。林强当即表示:“没问题!领导交办的事儿一定得办好。”此后林强将此事安排给时任满融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马英奎,在马英奎的帮助下,史海鹰的企业2012年前后陆续获得国家土地拆迁补偿总额为1.09亿元。经查,史海鹰除了向张东阳行贿总计570万元及5万美元,还向林强行贿200万元,向马英奎行贿130万元及4万美元。
判决书中有这样几大段张东阳交代问题的口供:
事情办完后我告诉史海鹰:“我跟林强已经打过招呼了,林强也挺够意思,有困难你就直接去找他吧。”不久,史海鹰和我说:“大哥,听说沈阳市政府又要竞聘了?你应该研究了,你是咱们亲戚的‘大树’,你越高我们借的光不就越大嘛!”我说:“我也正在研究争取,但是需要花不少钱。”他跟我说:“哥,我给你拿200万。”我说:“行。”2012年5、6月间的一天,史海鹰用几个大纸箱装了200万元送到我在辽中县的家中。又过了一个多月,史海鹰问我:“大哥,你那事儿运作得怎么样了?”我回答说:“情况挺好,人气挺旺,群众基础不错,但还得努力。就怕跟我竞争的人有找上边人给说话的。”史海鹰问我:“要不咱也往上边找找人,钱够不够?”我说:“行不行咱也得尽最大力量。如果你体格还行,就再给我拿两个。”史海鹰说:“你需要我就想办法,没问题。”几天后,史海鹰再次用四个大纸箱装了200万元送到我家里。
2013年1月初我当上了沈阳市检察院的检察长,史海鹰觉得我办事的力度更大了,为了感谢我帮他继续办动迁补偿的事,也是为了以后求我办其他事,又陆续送给我几笔钱。除了他以给我媳妇买车名义送她的100万元之外,总共送给我470万元和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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