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潮接连来袭,供暖成了北方百姓最为关注的话题。记者在北京、陕西、山东等地采访后发现,今年一些地方供暖投诉呈递增之势,而在煤价大幅下跌背景下,比房价还要坚挺的采暖费也是百姓质疑的焦点,再加上面积计价测不准热量实际使用值,热量计价又遭遇实际推广难,供热成本究竟几何,又有多少实际测算与大体推测的成分?这些账本目前仍不清晰,使得采暖费俨然成了一本“糊涂账”。
你欠费我停暖 居民热企频扯皮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的杨克敦大爷今年已经80岁了,他指着屋中的电暖器告诉记者,如果不开它,家里也就十三四摄氏度。
杨大爷居住的鲁祥苑小区共有居民521户、1700多人,小区部分楼房建成20多年了。由于近年来供热企业和居民双方矛盾突出,该小区供暖情况不理想,很多居民要靠电暖器加温才能过冬。一些居民承认没有交采暖费,因为他们认为供热企业服务质量不行;而供热公司嫌居民不交费就停暖或不好好供暖,双方互相扯皮已经好多年,但一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类似鲁祥苑的情况并非孤例。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李楠说,因拆迁、物业纠纷、农民上楼、企业改制、物业服务企业与供热单位的纠纷等引起供暖费欠费,仍是影响稳定供热的主要问题。
据李楠介绍,有的就是一座楼的某一户没有交供暖费,影响了一座楼使用暖气。“具体来说,有的是因为老旧小区管线改造尚未完成,有的是产权单位供暖费没有收齐,还有的是市民已经交了供暖费但被物业扣着,物业只交供热企业部分供暖费。比如,位于朝阳区林萃路的一老旧小区,因部分居民多年不交暖气费,供热企业没有供热。”
北京市供热办副主任许晓晨说,供热企业不应以未交费为由不供热,协调供热企业与居民的责任在属地的区县政府,遇到正常供热而不交费的居民,供热企业应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而不是拒绝供热。“但是现在一些供热企业很难,有的拖了四五年供热费,已经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测温费一次600元 不达标仅退25元/天
多地供热条例规定,如果居民家里温度不达标,由供热公司前去测定,确实不达标将给予减免采暖费。但是一些居民认为,这个规定实际上相当于供热公司自己罚自己,自己监管自己,不乏测温后说是达标的,“中午阳光直射下和傍晚测温差别很大。”有居民反映说。
不过,如今北京居民和供热企业对于室温是否达标存有争议的,可以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但第三方机构的介入能解决居民和热企之间的矛盾吗?
家住北京西坝河附近的郑先生,感觉家中供暖不达标,报修后仍无好转,于是申请了第三方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他家的室温为13.9摄氏度,远未到18摄氏度的标准。此后,供暖企业——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派维修人员再次上门检修,结果发现管道因老化导致水流不畅,最终调高了这片老小区的区域温度,来保证居民家中供暖。
郑先生告诉记者,从供暖站第一次上门到最终解决供暖问题,前后数天时间里,他自行垫付了检测费,而采暖退费却寥寥无几。
据了解,北京目前有5家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由北京市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资质认定,是完全独立于用户和供热部门、供热单位的“第三方”。记者向这几家第三方机构了解到,出检一次的基本检测费为一个房间450元,每增加一个房间增收40元,再加上100元左右的交通费,一次检测收费约600元。面对这种高额的第三方检测费,更多的市民选择“忍忍算了”。
根据2010年11月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住宅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的若干规定》,如果确实属于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用户室温低于标准,将在供暖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退费,或抵扣下个采暖期用户应当支付的采暖费。按北京天然气供暖价格计算,每100平方米住宅一天供暖不达标,退费仅约25元。
“关键是第三方检测收费太高,如果达标,等于扔了600元,如果不达标,也就退了几十元。”家住北京通州区华龙小区的杨女士说,“所以一般老百姓都会软磨硬泡,反复报修,哪怕治标不治本。”
“第三方测温就是公证,一旦不达标,住户起诉供热企业,供热企业是要败诉的。”北京热力集团宣传部长张传东说,第三方测温是对供热企业的约束,防止企业为了省钱压低温度,恶意给用户降温停暖,起到一定震慑作用。然而事实情况是,正是由于价格因素,第三方检测并未在普通的供暖争议和纠纷中起到作用。
煤价跌了 采暖费为何不降
“前几年煤价上涨,各地纷纷上调供暖价格。现在煤价全面回落,为何采暖费没有相应下调?”由于煤价大幅下跌,今年供暖价格是否下调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关于“煤炭价格大幅下跌,采暖费价格应调低以减轻居民负担”的话题在微博、微信以及网站上引发一场大争论,甚至有人假冒政府名义发布文件,散布采暖费下调的“好消息”,随后被证实是谣言。
针对质疑,供热部门回应不一。如:治霾增加供暖成本;原定采暖价格偏低等等。但老百姓并不买账:凭什么企业说多少就是多少,并且是强制收取呢?
记者从内蒙古煤炭局了解到,2008年,内蒙古主产区煤炭价格飙升至每吨500多元,达到史上最高点。此后,煤炭价格持续走低,目前煤炭均价已降至每吨200多元。而今年呼和浩特市城镇供暖价并未下调,继续沿用往年每月居民用价3.68元/平方米、非居民5.03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
面对市民采暖费下降的呼声,沈阳市房产部门回应:环保设施改造抬高了供暖成本,每平方米需要增加3元钱,而且今后环保标准将进一步提高,成本会继续上升。因此今年采暖费保持不变,仍按住宅28元/平方米、非住宅32元/平方米标准收取。
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杰表示,煤价下降而暖价不降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制定的采暖价格偏低。据王杰介绍,2008年呼和浩特市居民供暖月价调整至3.68元/平方米、非居民5.03元/平方米,加权平均价格4.85元/平方米。按照当时煤炭价格换算,实际成本为5.18元/平方米。为缓解城市居民生活压力,呼和浩特市政府对供热企业亏损进行补贴。
呼和浩特市富泰热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贾志中认为,暖价难降的原因有三:一是由于辖区内老旧住宅较多,普遍存在保温性能差、热流失严重等问题,因此燃煤消耗量大。二是采暖费拖欠现象严重,供暖企业拖欠煤炭、供电、供水等单位的费用不得不通过贷款等方式偿还,增加了利息负担。三是辖区内管网老化现象严重,企业投入设备改造、升级的费用逐年提高。
沈阳市房产部门则回应,目前虽然煤价下降,但随着治理雾霾力度不断加大,供暖环保改造投入及运行费用相应上升,增加了供暖成本。另外人工费、运输费等成本也在增加,因此确定采暖费标准保持不变。
事实上,采暖费随着煤炭价格的升降而增减称为“煤热价格联动”,对此早有明文规定。如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建立煤热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正是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下,2008年沈阳市居民采暖费从23元/平方米涨到了28元/平方米;齐齐哈尔居民采暖费从26元/平方米上调到29元/平方米。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上调了采暖费。而如今煤价降了,煤热价格却“不联动”,难免引起群众不满。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供暖企业每年公布成本,但是其中仍有诸多“模糊地带”。比如成本中煤、水、电以及劳动力等费用的各项占比,企业自身建设中人力资源的合理配比等。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于光军认为,要打消市民对暖价的疑惑,供暖企业需将计算成本的方式进一步透明。
分户计量 百姓呼吁热企冷眼
分户计量是按一家一户热表读数来收费的供暖方式。这种方式节能环保,据住建部统计,若北方地区城镇住宅全部实现计量收费,每年至少节约2000多万吨标煤。
分户计量受到老百姓的欢迎。已经推行分户计量的太原市瑞生丽园小区,一位张姓住户对记者说,自己控制自家的暖气,碰见暖冬就能少用些。“算下来,去年冬天我省了100多块钱,有的邻居还省三四百块钱。”
然而,自2003年正式推行分户计量改革以来,旧有大锅饭式的按面积收费仍很普遍。
太原市热力公司副经理张建伟介绍说,今年该公司全市供热面积是9000万平方米,而分户计量仅700万平方米,不足十分之一。在朔州市,分户计量供热今年刚开始起步。据住建部今年3月公布的调查显示,在北方采暖地区,部分省区市新建建筑没有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比例超过20%;已经安装的有超过30%没有实行按热量收费。
推行分户计量为何如此艰难?张建伟说,公司多年来一直努力推动分户计量改革,但从短期来看,分户计量会减少企业的销售热量,打击企业的积极性。“供暖行业普遍亏损,我们企业已经累计亏损八九个亿,分户计量大面积铺开后会亏得更厉害。”
同时,部分建筑的热表不达标也妨碍了按计量收费。太原市热力公司计量处处长田燕青说,现有竣工验收部门对供热计量了解不多,一些开发商为应对验收,买廉价的不合格热表,完全达不到计量供热的标准。
面对难题,如何才能让热表转起来?山西朔州市住建局副局长王尧邦说,现行制度下,供热企业负责选定热表,开发商负责掏钱。但市面上热表质量参差不齐,价格相差很大,双方也容易产生矛盾。“为解决这个问题,朔州市试图把双方都纳入到热表采购体系中,并实施公开招标竞价,这有助于双方共赢。”同时,有专家指出,可以将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评价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资金支持、政策支持、申报奖项等工作挂钩,调动供热企业的积极性。 (记者潘旭、关桂峰、刘彤、付瑞霞、潘林青、彭源、石庆伟、张逸飞、吕梦琦、王井怀综合报道)
评论:别让暖气寒了民心
取暖是冬季最重要的民心工程之一,关系到北方数亿居民的生活。然而,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今年一些地方出现了延期供暖、供热质量差等问题,引起部分群众不满。
北方一些地区居民遭遇的供暖问题,与政府职能部门责任心不强不无关系。例如,本应由政府部门牵头的管网改造、加快扩大供暖范围等工作,一拖再拖;因治污减霾推行的“煤改气”工程,要么因线路铺设问题影响供暖,要么因让住户自己承担高昂的壁挂锅炉安装费用,导致管理部门与群众“扯皮”影响供暖。供热问题不仅出现在一些城市的老小区、家属院,一些农村集中上楼安置的新型城镇化小区基础设施也没有跟上。
在集中供暖范围内,一个突出的管理顽疾是,一处管道故障或一家拒绝缴费,就造成一个单元甚至一栋楼的停暖,这种“连坐”式处罚手段生硬、武断。其实只要居民按时交了取暖费,便与供暖企业形成了契约关系,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在住户与热力公司的纠纷中,政府职能部门应积极协调,保证供暖工作平稳进行。
另一个群众不满的问题是,一边是国内煤价“跌跌不休”,一边是部分城市采暖费“原地踏步”。尽管各地供热部门拿出种种不降价的理由,但事实上是与“煤热价格联动”规定背道而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采暖费“能上不能下”于理不通、于法不合。归根结底,供暖是一种服务商品,要遵循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价格可以随行就市地变动。此外,对于煤热联动,既然有法可依,就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置法律规章于不顾。
一路走高的热费价格和逐渐增多的供暖纠纷,让居民对供暖“热计量”翘首以待。早在2005年,多个部委就发文在全国逐步推广供暖“分户计量”,但时至今日供暖分户计量缴费进展依然缓慢,没有大的突破。个中原因无非是居民的消费利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矛盾难以协调等等。最有能力和责任推动改革的企业方对改革不积极,而消费者希望改革,却没有话语主导权。
传统的集中采暖给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而分户计量则是提高能效、提倡节能的催化剂,因此,改革不容拖延。供暖改革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关系到政府在社会福利上的责任。只有各级政府积极响应,供暖体制改革才能进一步推进。各级政府部门可以调动各方面资源,组织公众参与,并制定供热改革实施细则;在组织试点、探索经验、以点带面、推广示范的同时,还可以用财税政策等激励手段和司法等强制手段,促进热改取得最大成效。(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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