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法官工资套转方案 (南方周末资料图/图)
编者按:2014年11月27日,继上海之后,广东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方案透露,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改革方案,中央明确由财政部、人社部和“两高”共同研究制订。
作为首批四个试点市,四个月前,深圳已启动法官职业化改革,并在职业保障方面“破题”。深圳样本或可参考:在当下,法官待遇能有多高,改革得花多少钱。
深圳大学法学教授曾月英:
法官这次涨的薪水还是太少,法官的收入保障应该几倍于公务员。
盐田区委书记郭永航:
增加一点财政投入,司法效率提高了,老百姓看司法的天更清亮了。
“我们不是‘科级’了,我们是法官了。”深圳市盐田区法院法官全浙宾试图用通俗的话,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他所亲历的改革。
法官们发现,工资卡里的数字终于向上跳动了。
变化源于四个月前启动的法官职业化改革,深圳全市1072名法官取消行政级别,实现单独序列管理,法官被定位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类之外的“第四类公务员”。
改革的另一核心内容是薪级套转,法官将凭法官等级而非官位来领工资。
从1997年最高法院开始法官职级评选时算起,这一天,中国法官已经等了17年。
没有钱, 精英也只是虚名
谈到这次改革,深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郭毅敏用了“重启”一词。
深圳启动法官职业化改革,可追溯到2003年,但方案数易其稿,屡屡夭折。沉寂十年后,2012年2月,盐田区法院主动向深圳中院请缨,希望重启对法官职业化探索。
2012年初,盐田区法院院长卢成燕履新不到一个月,一名庭室负责人跑去参加区委某正科级岗位的竞聘。“我感到很震惊,在法院他已经是正科了,为什么还要走?”
卢成燕找人一问,明白了:法官晋升太慢了。
地方法院改革的动机非常现实——留人。
盐田区法院一直是地方法院改革的热土。2006年,盐田区法院在全国率先推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将审判权集中到部分法官手上。
“我们2006年选出的9个主审法官,都是精英,但是院长给他的东西有限,最多给个副科,没法调动积极性。”盐田区法院审管办主任杨开拓说,缺乏职业保障,改革的功效只是短期的。
“我们意识到,必须先解决‘人’的问题,之后才能解决‘事’的问题。”杨开拓说。
“人”的问题,简而言之,一是晋升通道,二是钱。
在中国,法官的晋升与待遇,都与行政级别直接挂钩。很重要的原因是,法官就是公务员。
1997年,最高法院颁布《法官等级暂行规定》,自首席大法官以下到最低的五级法官,共分四等十二级,法官依据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等逐级晋升。但因跟待遇无关,法官等级不被看重。
“一般认为,法官等级高,也不能说明你水平高,最多说明你在法院干的时间长,是个荣誉而已。”盐田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张明军说。
论证3个月后,2012年5月,深圳市中级法院批准盐田区法院为全市法官职业化改革的试点单位。
思路很简单:赋予法官等级以实际意义。“以前法官等级是虚名,我们要把它做实。”张明军说。
“我们区委建议,突破天花板的设置,大比例突破,只要法官好好干,48到52岁,可以达到副局级的待遇。”法院的想法,得到了盐田区委书记郭永航的支持。一家民营企业开出几十万年薪,就可以轻易挖走盐田区法院的法官,让这位区委书记也很受刺激。
“十年没有在法官保障上突破,我们发现靠法院一家不行。”郭毅敏总结说,要推进改革,需要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
这次法院改革,被列为盐田区2013年十大改革之首。
“这项改革将是‘点穴’的作用,最主要的关节打通了,整个气血就顺了。”郭永航抬起右臂,用左手敲了一下右肘的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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