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新版预算法为地方政府举债开出“明渠”后,国务院2日发布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新规又清楚勾勒了地方债务治理路线图。值得关注的是,此前饱受诟病的上万家地方融资平台也将由此拉开改革大幕。
地方债务多数未纳入预算管理
将于明年正式实施的新预算法最终允许有限放开地方发债,但设置了“八道锁”强化监管和风险防控,其中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通过政府债券以外方式举债,由此一直作为地方政府举债搞建设“灰色通道”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何去何从备受关注。
最新审计报告显示,截至去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0.88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4万亿元。财政部测算,如果将后两类债务按近年来政府实际代偿比例折算,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有12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借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超过4万亿元。
对此,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明确表示,这些债务多数未纳入预算管理,脱离中央和同级人大监督,存在着主体混乱、渠道多元、成本高昂、风险集聚的趋势和特点。
“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的情况早已屡见不鲜。”上海一家商业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例如将市政道路、公园等公益性资产和储备土地以资本金形式违规注入融资平台公司,抑或是将债务资金投入资本市场都是常见的做法。”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虽总体可控,但如不及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局部地区风险有可能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隐患。尤其是上万家融资平台的处置和改革,已成为理顺金融市场脉络的关键。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