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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7家企业为非法开采稀土洗白 涉案金额达7.3亿

2014-09-25 07:28 来源:法治周末

  “目前我国稀土市场中‘黑稀土’究竟占比多少,并没有一个确切的统计,有人说大于30%,也有资料说占一半以上。”稀土永磁产业在线材料部负责人吴辰辉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买卖‘黑稀土’一直是稀土市场一个心照不宣的存在。”

  日前,这湖看似平静的深潭被一枚石子打破。

  2014年4月以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南经信委”)会同湖南省公安厅、有色金属管理局等多部门组成专项调查组,对湖南省稀土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

  经过数月排查,调查结果出炉。

  在湖南经信委工作人员提供的《湖南省严厉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信息专报(以下简称“专报”)中,法治周末记者看到,此次专项行动共查处包括长沙、永州、湘西自治州在内的7家涉及稀土违法违规的企业,查处涉嫌违规稀土4400余吨,涉案金额高达7.3亿元。

  同时,有媒体报道,上述7家企业收售非法盗采和来源不明的稀土矿产品,充当了“黑稀土”“逍遥”市场的“洗白”工具。

  有媒体称,这些“洗白”后的“黑稀土”大量充斥市场,甚至流进两家总部位于北京的大型央企。但这一消息并未得到湖南省经信委工作人员的证实。

  “监管机构定义的‘黑稀土’,包括私挖乱采的稀土和没有按照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的稀土两种。如果中国稀土企业完全按照国家指令性计划进行生产的话,产能会受到限制,导致很多企业出现‘吃不饱’的状况。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稀土行业,也是我国‘黑稀土’屡禁不止的根源。”吴辰辉介绍道。

  利用稀土专用发票“洗白”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未获得计划指标,不得从事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的生产。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计划的编制、下达、监督和管理工作。

  然而,有很多企业仍在指令外进行生产。

  “从查处情况看,一些企业通过多种手段,收购非法盗采和来源不明的稀土矿产品,充当‘黑稀土’非法流通的‘白手套’,最后再‘合法’地卖给下游冶炼分离企业,极大地扰乱了稀土市场的正常生产秩序。”上述湖南经信委工作人员解释道。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被查处的7家企业尽管分布于湖南省的长沙、永州和湘西州三地,但并非独立涉案,而是各有分工、合作,形成一条高速运转的“黑色”产业链,一步步完成“黑稀土”的“洗白”工作。

  “非法开采出来的稀土,一般要经手多家贸易公司。”一位参与此次整治行动的调查组工作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道,“先由一家贸易公司将‘黑稀土’买进来,再销售给另外一家或多家贸易公司。后者一般是能开具稀土专用发票的。”

  这里的稀土专用发票,指的是稀土专用增值税发票。资料显示,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发布通知,称“为加强对从事稀土产品生产、商贸流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管理,自2012年6月1日起,稀土企业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稀土企业专用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的密文均为二维码形式”。此举意在加强对稀土行业的监管。

  而这些不法来源的稀土矿产品因为拥有了稀土专用发票,身份得以“洗白”。“此后,这些被‘洗白’的稀土产品再通过正规渠道,出售到冶炼分离厂手中。”前述调查组工作人员称。

  据专报信息显示,上述7家被查处的企业中,花垣县和顺矿业有限公司、花垣县森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矿业”)、保靖和丰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江华稀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家企业更多参与购进“黑稀土”的第一步,而湖南和金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金商贸”)、湖南和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化工”)、双牌县富益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益贸易”)3家贸易企业则扮演“白手套”角色。

  以森源矿业为例,据资料显示,该公司曾先后从中商国汽(北京)有限公司购进违规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108.2吨,同时从至少7个私人老板手中收购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约450吨。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前4家企业收购的非法稀土矿产品,其后渐次流入和金商贸、和丰化工、富益贸易3家企业。而这3家贸易企业除了向上述4家生产型企业进行采购外,还与北京、广西等其他渠道的稀土矿源保持着贸易往来。

  “后3家企业在收购了违规企业的产品(稀土)后,同时给产品(稀土)开具了稀土专用增值税发票。”前述调查组工作人员对法治周末记者解释道,“这些产品被‘漂白’后,不能说它是合法的,但对于冶炼分离企业来说,很多是只要有发票就可以采购。”

  有业内人士曾公开表示,稀土专用增值税发票,与之前稀土行业实行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并没有明显的不同,只是增加了加密功能,“只要以前开出过稀土增值税发票的稀土公司,包括贸易商,不管是不是拥有指令性计划,都可以申请得到,获取专用发票的门槛并没有太大限制”。

  “因此,专业发票制度对于行业的管理效果并不大。”吴辰辉说。

  “黑稀土”的“价格优势”

  “每年几万吨的‘黑稀土’冲击市场,这种局面再持续下去,稀土行业的健康发展会大受阻碍。”谈起当下的稀土黑产业链,杭州永磁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总经理贾颖燕忧心忡忡。“‘黑稀土’成本太低,在市场上优势很大。”

  “开采稀土原矿的成本最多只要4万多元/吨,但它真正的价值有十几万元一吨。”在2014年8月8日结束的第六届包头稀土产业论坛上,有专家表示。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企业开采稀土原矿要缴17%的增值税,而由于各地标准不同,资源税也要缴纳2万元至3万元不等,再加上矿补费等,目前正规矿种的离子型稀土在市场上的流通价格大都在19万元/吨至21万元/吨。而非法开采企业完全逃避了这部分税费,流通价格只有9万元/吨到13万元/吨,这样低的价格也给了“黑稀土”很大的生存空间。

  “当前稀土市场低迷,正规企业被‘黑稀土’挤得日子更难过了。”吴辰辉介绍道,“而国家指令性计划又让很多从上游到下游的稀土企业出现产能闲置。为了吃饱饭,这些闲置的产能也就成为了消化非法开采的稀土矿最好的渠道。”

  根据稀土行业协会的统计,2013年国家下达的稀土矿产品总量控制指标并不能满足国内需求。2013年的指令性计划供应量共计105000吨,其中北方矿87100吨,南方矿17900吨。但相应的国内总需求却达到151740吨,其中北方矿需求125168吨,南方矿需要26572吨,相应总缺口达46740吨,北方矿缺38068吨,南方矿缺8672吨。

  “供不应求本应是必然的,但现在供大于求的实际情况却始终存在。”在8月8日刚刚结束的第六届包头稀土产业论坛上,中国稀土协会副秘书长陈占恒分析。

  而“黑稀土”屡禁不止的背后除了利益驱动外,地方政府对个别企业的违规行为采取默许甚至纵容态度,也成为其泛滥的重要原因。

  “在去年江西赣州市安远县非法稀土开采案件中,当地县委书记、分管工业的常委委员、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均被查处。这起案件充分暴露黑色利益链背后的官商勾结现象。”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巡视员贾银松介绍道,“因为南方矿的开采大都在深山老林里,开采周期最快也得耗时两个月,没有当地官员的配合,这个事干不成。”

  稀土回收项目仍需严管

  资料显示,为规范稀土市场,2011年至2014年,工信部先后4次出手,开展稀土行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据已公布的数据显示,在过去两年中,相关部门已经查处违法勘查和开采稀土案件600余起,捣毁非法采矿点14个,勒令近90家矿山和稀土分离冶炼厂停产、整改。

  然而却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专项整治活动的确会在短期内取得较大成效,但我国稀土分布区域广泛,往往专项活动一过,不法分子又纷纷活跃起来,一些非法开采、冶炼分离厂也在“风头”过后死灰复燃。

  “现有政策中缺乏明确的界定标准,这为处理非法稀土企业带来难度。而只有弄清哪些是非法稀土生产企业,才能对稀土‘黑产业链’进行精确打击。”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秘书长马荣璋也曾公开提出,中国现有稀土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稀土企业的部分行政措施,缺乏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文的支持。企业违法成本低,在稀土矿的开采和回收上,也缺乏规范性文件来明确行政审批权限。

  “众多稀土回收项目(这种项目的主要业务应为处理工业废料)以回收稀土为名,行‘黑稀土’收购、加工、销售之实,为稀土‘黑色产业链’提供了生存空间。”马荣璋说,“但这些企业却多不在处理企业范围之内。”

  2013年,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对稀土废料回收企业进行专门调研,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共有稀土废料综合回收企业56家,其中江西39家,江苏4家,湖南3家,内蒙古、山西各2家,河南、山东、广东、浙江、云南各1家。

  “这其中,2011年以来各地突击审批的企业占90%,废料处理能力达19.06万吨。其中,钕铁硼、荧光粉、抛光粉的废料处理能力分别为14.17万吨、2.31万吨和2.15万吨。”马荣璋介绍道。

  “但2012年,全国钕铁硼年产量仅8万吨,废料按30%计算,也只有2.4万吨;荧光粉、抛光粉的产量都不高,应该没有足够的废料供这些稀土废料综合回收处理企业进行处理。”他表示,“这里有一部分企业,以综合回收利用废料之名,行原矿分离之实,对正规原矿开采企业构成很大冲击。”

  管理应制度化、常态化

  面对上述稀土市场长期存在的问题,贾颖燕表示,目前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只能从限制产能着手。

  然而,伴随这一问题而来的是,我国目前已经开始大力支持六大稀土集团的组建工作。

  “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让产能限制这一方法无法实施。”吴辰辉表示,要想根绝“黑稀土”,从源头上打击稀土的非法开采,促进稀土行业健康发展,必须把管理措施制度化、常态化,才能起到更好的效果。

  他提出,我国应该尽快出台国家稀有金属生产销售管理条例,完善开采、冶炼分离、深加工、贸易、废料回收利用等稀土生产经营项目的审批制度,明确审批部门、审批权限和程序,为界定非法企业提供操作性强的标准。

  中国稀土学会副秘书长张安文也认同了这一观点:“我们还要进一步明确各部委间及地方政府部门的责任分工,把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形成省市县乡各级政府、部门之间高效协作的稀土生产销售监管体系。”

  对此,湖南经信委工作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专项整治行动过后,湖南省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就是按照国家稀土整治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完善稀土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我们会建立一个省级稀土开采、冶炼分离、回收利用企业的生产经营档案,将生产能力、原料来源、生产及销售数量、销售去向等数据填表建档;对稀土生产企业,包括稀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工信部联原函〔2013〕344号文提供的68家核查企业实施动态监测,重点跟踪,防止出现反弹,维护正常的稀土生产和市场秩序。”该湖南经信委工作人员表示。

  同时,上述工作人员介绍,湖南省还会切实加强和改善稀土管理工作,支持指导湖南省稀土产业集团加快推进稀土资源整合和企业联合重组工作,将集团公司培育成为集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精深加工、应用研发于一体的大型稀土产业集团,打造省级稀土产业发展平台。(见习记者 张舒)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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