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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蝇贪”的“微权力”寻租:走访一个工地收2000元

2014-09-16 09:12 来源:半月谈网

  逢年过节便会收到装着三五千元的信封、吃顿饭就有几千上万元的红包……今年上半年,深圳检察机关查处环保系统受贿案9件9人。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最高只是正科级的基层公务员,虽级别不高,却握有能左右企业命运的权力,并据此吃拿卡要。而更为严重的是,此类受贿具有群体性特征。专家认为,当前应加强对“微权力”的监督约束,莫让“蝇贪”成风,滋生“虎患”。

  “蝇贪”的“微权力”寻租

  “蝇贪”的“微权力”寻租

  累计受贿可达数十万

  深圳市检察机关相关办案人员告诉记者,2014年上半年查处的9名环保部门基层公务员,无一例外都存在过年过节期间,大肆收受辖区内多家企业红包、礼品的情况,每次受贿少则价值一两千元,多则上万元。

  仅2013年中秋节,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执法员梁某就收了多个红包:某公司老板黄某请吃饭并送3000元,某公司总经理杜某到办公室送5000元,某公司老板梁某请吃饭并送3000元港币……

  除现金外,梁某还在2013年中秋节和2014年春节期间收了企业送的两部iphone手机。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逢年过节收受红包礼品,在这些人之间根本不是秘密,互不避讳,甚至还多次出现代收转交的情况,“这是一种细水长流的腐败。由于事实较多,持续时间较长,加上涉及人员广泛,导致办案人员对一些细节核实起来比较困难”。

  一位办案检察官用“蝇贪”来形容这类贪腐者。这些人都是国家公务人员,级别不高,最高只有正科级;都是基层工作人员,手中的权力不算大,但“擅加运用”,也足以卡住相关企业的咽喉。他们每次收钱不算太多,通常在三五千左右,但累计起来却能达到数万甚至数十万;他们大小红包各类礼品通吃,互相之间并不避讳,受贿具有群体性。

  “微权力”成寻租“利器”

  记者采访发现,部分基层公务员虽然级别低,但手中握有切实的权力,因此成为部分企业重点巴结的对象。回顾这9起案件,权力寻租的轨迹清晰可见。

  违规办理环保批文。南山区环保与水务局执法员李某在检查时发现群众投诉的污染企业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被“潜规则”攻陷后,李某帮助该公司办理了环保批文,甚至“亲临一线”指导公司如何应对群众投诉和环保检查。

  稀释水质样品。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执法员张某、环境监测站站长李某受企业请托,稀释水质样品,让企业排放的废水水质“达标”。

  检查流于形式。“送钱后,执法员就没有经常来厂检查了。”一名行贿人坦言,“即使来了,发现公司运营项目有问题也没有太大关系,最多在现场向我提出。要是没有之前这层‘关系’,他们就会按规定制作笔录,直接开罚款单”。

  记者采访了解到,不仅环保系统,安监、税务等多个系统都存在“蝇贪”现象。

  “以前办过一个案子,一个安监站的工作人员,到工地上走访,工地最少要给2000元红包,有时一天能走4个工地。一年就能收几十万。”一位检察官说。

  一家美容院的财务负责人说:“有的时候我们‘进贡’晚了,税收专管员就会打电话,问我最近经营情况为什么不太好,交税少了,实际上就是催我给他送红包。”

  莫让“蝇贪”成风

  在基层执法检查中,对一个企业多查几次还是少查几次、怎么查、查到问题怎么处理,看似有章可循,但实际上基层执法人员自行裁定余地很大,进而形成一种隐性权力。

  “只要有权力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就很容易产生腐败。”一位办案检察官说,“‘蝇贪’单个看来不大,但经常群体性发案,危害不小”。

  办案检察官认为,基层公务员平时不容易引起社会关注,加上行受贿次数多数额零散,所以这类腐败往往发现难、查证难。

  正因如此,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潜规则”盛行,违法人员胆子越来越大。

  办案检察人员说,不少刚刚步入公务员队伍的年轻人,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也逐渐对收受红包习以为常。而“蝇贪”群出,不仅滋生了“送票子”的畸形社会风气,也让政府形象大打折扣,若不及时加以监督治理,“蝇贪”还有变成“虎患”的可能。

  专家指出,基层公务员直接与企业、群众打交道,是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第一道门面”。在“打虎拍蝇”中,应当加强对“微权力”的监督约束,杜绝基层“微权力”寻租。这样才能让基层群众真切感受到反腐带来的清新之风,净化社会风气。(记者 赵瑞希)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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