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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一票否决”并举 刚性制度打造“诚信中国”

2014-09-04 07:15 来源:半月谈网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着力推进诚信建设做出明确规定。专家表示,《意见》举措明确,实施的路径清晰,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水平意义重大。

  建立起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

  “医生的诚信是治病救人、会计的诚信是不做假账……”常年抢救危重病人的北京医院ICU科医生何清对诚信话题深有感触。他说,社会要确保良性运行,离不开个体诚信,更离不开国家层面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于丹认为,一个人是不是诚信,我们现在很多时候从公民的个人信用体系中是看不到的。也就是说,聘用一个员工,如果其没有触犯法律,即使有很多道德层面的失信行为,在个人档案中是反映不出来的。所以,很期望公民诚信体系建设能够使每个人的信用是真正公开透明的。

  《意见》指出,积极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依法收集、整合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马庆钰表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主要源自社会诚信意识淡薄、恶性失信事件频发,而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将从制度上为助推诚信建设开出一个“药方”。

  《意见》提出,力争在2017年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

  “《意见》不仅制定了‘路线图’,还给出‘时间表’,这为下一步整合现有征信平台,由此构造守信的激励机制和背信的压力机制打下基础。”马庆钰说。

  教育与“一票否决”并举

  “企业的失信、失德、失范带来的不仅是自身名誉的损害,而且给整个社会带来直接伤害。”锐智电气(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明建说。

  《意见》指出,抓好企业主群体的诚信教育和培训工作,引导他们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环境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各环节建立信用管理流程。

  王明建认为,《意见》强调要“突出企业主体诚信教育”,这是当前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突破点之一。

  “公共服务人员与老百姓联系最为紧密,其诚信度是社会整体诚信程度高低与否的重要标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客座研究员邵诗洋说。

  《意见》提出,公务员、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以及社会中介服务人员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他们的诚信言行对增强人际互信具有重要影响。

  邵诗洋认为,《意见》特别针对公务员、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以及社会中介服务人员提出诚信教育的要求,对一些严重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这无疑抓住了诚信体系建设的“牛鼻子”。

  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

  “关于各种不诚信,不是头一次听说。饭店,有人在用地沟油;捐款,不一定能交给最需要的人……诚信,本应是社会交往的基石,却成了当下社会最稀缺的资源。”

  这是今年4月,新华社联合新浪、搜狐、网易共同发起的以“为曾经的不诚信,我道歉”征集活动中,一位大学生来信的一段话。

  厦门大学副教授朱至刚认为,当前,将道德的伦理规范与制度的刚性约束结合起来,以制度之力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已成为共识。

  于丹说,一方面要与传统接轨,唤醒传统文化价值;另一方面要与国际接轨,让不诚信的人付出巨大代价。有这种威慑作用,才能让人知道,诚信是和一个人的尊严及未来前途直接相关的。

  《意见》提出,各地各部门在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出台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时,要把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作为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奖励守信、惩戒失信,《意见》还提出,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田锦尘认为,从惩戒方面来看,一是要进行行政监管性的约束和惩戒,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二是进行市场化的惩戒和约束,要制定信用基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完善失信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和限制;三是要进行行业性的约束和惩戒,通过行业协会来制定行业的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对违规的失信者采取惩戒性的措施;四是要进行社会性的约束和惩戒,完善社会舆论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

  “加强诚信建设,关键在于制度化。只有不断推进形成有利于诚信建设的法治环境和政策导向,我们才能构建一个诚信社会,建设诚信中国。”朱至刚说。(记者 孙铁翔 黄小希 罗宇凡)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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