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维权成本高,黑中介违法成本低,难以有效监管,这都是当前黑中介乱象丛生的原因。”专家指出,对中介相关部门应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立法,对黑中介严惩不贷
不知从何时起,“北漂”间流传开来这样一句话:“没被中介坑过,就不好意思说在北京待过。”这看似是一句玩笑话,却绝非危言耸听。
2014年1月,在北京从事多年黑中介生意的商人赵国军因涉嫌利用群租房敛财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在他的办公室里发现了18本账目,上面大约有5万条记录。
在这5万条交易纪录背后,是多少人被“黑”的惨痛经历?
不仅在北京,很多贴吧论坛中都有不少各地租房者被黑中介坑害的经历。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目前中介公司良莠不齐,混迹其中的黑中介不在少数,不但搅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房屋中介整体形象,更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负担。
“群众要提高警惕认清坑骗手段,相关部门更需要加强监管,加大惩处力度。”刘俊海说。
黑中介骗术多
一些黑中介的欺诈手段令人防不胜防。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曾接触过不少黑中介案例,他告诉记者,目前黑中介常见的坑骗手段主要集中在拒退押金或中介费、倒卖倒租吃差价等方面。
在实际看房中,一些中介公司会以房源独家代理或公司规定为由,要求看房者先交予公司部分押金,但这笔钱很可能一去不回。
邱宝昌举例称,有的中介在带租房者看房时,会诱导租房者与房主交换联系电话,当租房者表示不满意时,中介则以租房者已与房主建立联系属于中介已成功为借口,拒退押金。
还有一些更“高明”的黑中介先租下一套房子做道具,然后找业务员冒充房东,报价远低于市场价格,待顾客看房满意与假房东签下合同并缴纳中介费后,假房东随即找理由不肯出租。
此时,顾客再找公司退钱时,公司会说双方已签合同,中介服务完成,房东属单方违约,中介费不予退还。
还有的黑中介利用消费者租房心切等心理冒充假房东,签订租房购房合同,进行一房多租,待收到全款或定金后随即消失,给房东和租房者带来损失。
倒租也是业内来钱快的“门道”之一。
曾在多家中介公司任职的彭力向记者介绍,倒租就是由中介直接租下房东的房子后再转租给其他租客从中牟利。
中介一般会选户型开阔、装饰简单的房屋,以个人名义租下后打隔断进行群租。
“2500元租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打成5个隔断,每小间租800元,一个月就获利1500元,租客的安全则完全没保障。”彭力说。
除了安全隐患,租客还随时面临“钱房两空”的风险。
彭力告诉记者,一旦中介与原房主签订的租期到期,房主随时有权要求租房者离开,“一些黑中介也会在房东发现房屋被改动时将责任推给租客,自己从中抽身”。
警惕意识很重要
黑中介的欺骗手段五花八门,作为“门外汉”的消费者确实难以防范,但刘俊海认为,在租房时如果提高必要的意识,还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上当受骗。
刘俊海强调,消费者首先应摆正心态,对于价格过低或明显太过优惠的房屋要提高警惕,切莫因贪图便宜中了黑中介的圈套。
此外他指出,应尽量选择口碑较好、店面较多的正规房屋中介,这些中介在服务质量上会有一定保障,一旦发生问题也便于维权。
邱宝昌对此表示赞同,他告诉记者,在他接触过的中介违规案例中,小中介所占比重相当大,这些黑中介有的甚至没有营业执照,更没有在房管部门备案,一旦出现问题便更名换姓,消费者难以事后维权。
邱宝昌建议,在选择中介时应注意查看该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屋经纪备案证书,以及房屋经纪人的资格证书,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通过梳理黑中介案例,邱宝昌注意到很多中介都是利用了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在合同上“做文章”。2013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接到的房屋中介投诉中前三位便是营销合同、虚假宣传和交易价格。
“一些中介公司和消费者签订的合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或霸王条款等问题,隐含种种陷阱。”
邱宝昌举例称,比如有的中介在租房合同中约定如果房屋租期满后无新人续租,则老租客要用部分押金做补偿,这就是霸王条款。
彭力也透露,有的中介会向租户承诺除房租外不收任何额外费用,但在租房合同不显眼的位置却标注了租户要承担卫生费、管理费等,在签合同时,中介往往会催促消费者,待匆忙签完后则依此来额外收费。
邱宝昌建议,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并检查其中是否有霸王条款或不合理免责条款。同时要杜绝口头协议,如需补充内容,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并要求中介在上面加盖公章。
针对黑中介冒充房东诱骗消费者的手段,刘俊海建议在看房时应查看房主房产证和身份证等证件,签订合同时房东、中介和租房人应三方共同到场,定金或预付款应亲自交予房主,中介代收要开具收据。
刘俊海同时强调,在租房中应注意存留证据,比如入住前可把承租房的家具设备拍下,以免日后中介以物品丢失等为由克扣押金;同时和中介人员涉及交钱、过户等重要内容可以录音,并保留短信、微信等内容作为日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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