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油水”,往往是对村官的刻板印象。村官职位层级低,往往被视为“小官”。不过,近期北京被查处的小官中不少就是富得流油的“土豪”。
“土豪”不仅是指当地土生土长的村官,更重要的是他们以土地“发家致富”。专家分析土地已经成为村官腐败的重灾区。
7月9日,中央巡视组在向北京市反馈巡视结果时指出,北京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各层级干部中都存在腐败现象,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
经济观察报记者通过梳理公开报道发现,在经济发达的城乡接合部,村干部腐败多集中在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腐败则多发生在截留国家下拨款物、私分集体资产上。“小官巨腐”主要打击的就是前一类土豪。“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村干部腐败被大家理解为吃拿卡要,而且‘权小位轻’,人们并不将其与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事实上,如此宽容心理遮蔽了村干部腐败背后潜藏的巨大社会危害。”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张虎林说。
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中国社区发展协会常务理事曹国英表示:村官是一个比较庞大的群体,这个群体里头应该说也有很多德才兼备的优秀分子,但是也是一个腐败高发的群体。
措辞背后
3月31日至5月30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北京市进行了巡视。中央第二巡视组组长徐光春在向北京市领导班子反馈时指出,北京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形势依然严峻,在各层级干部中存在腐败现象,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部门和领域的腐败案件相对集中,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征地拆迁问题较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
早在去年第一轮巡视中,巡视组就指出了湖北省“一些基层单位和农村干部腐败问题呈上升趋势”,在此次与北京同一时间收到反馈的天津,也被提醒“农村基层腐败不容轻视”。不过,针对北京的措辞更为严厉,自十八大以来的四轮巡视,这是官方首次提及“小官巨腐”一词。
针对北京村官贪腐问题在近年的媒体报道中也有体现。2013年国庆,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清河营村村委会副主任马林祥为儿子连摆三天婚宴,其中一天的婚礼场所为国家会议中心宴会大厅,三天花费在160万元以上。此后,马林祥被罢免村委会副主任职务。
2009年7月至10月,原北京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委会委员梁达伙同他人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高达1亿余元,案件可谓轰动一时。
2009年至2011年6月,北京怀柔区庙城镇桃山村原村主任常勇伙同张雪松在其承包的桃山村土地上,违法建设“桃源居”别墅群,后二人虚构出售房屋是村委会组织开发的集体项目等事实,冒用桃山村村民委员会的名义,与李某等24名被害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诈骗购房款1100余万元。而据媒体报道常勇一个月的工资仅有3000元。
2007年,在六环拆迁过程中,丰台区怪村中心村党总支书记郭文、沙锅村副村长荣军与评估公司经理相勾结,通过伪造《拆迁款补偿协议》的方式,共贪污国家拆迁补偿款近千万元。
事实上,在村干部腐败案中,村干部相互勾结、共同作案的情形并不鲜见。怀柔区人民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发现,农村村官职务犯罪由个体腐败走向群体腐败。“随着国家制度的不断完善,个体腐败的空间越来越小。一个人必须打通上下好几个环节,才能够实现他贪腐的目的。”
一位曾经在大兴区检察院工作的检察官介绍,因“村官”腐败引发的群众上访占到较大比重。“仅仅从2004年到2006年两年时间,大兴区检察院共受理举报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18件。”
早在2008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布:三年来21件“小官员大腐败案”已超过该院所审理的一审职务犯罪案件的三分之一,涉案金额高达3.4亿元。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系的教授董磊明分析,北京等大城市的基层腐败之所以严峻,从村集体资源状况这个角度看,一些城郊村或者资源很丰富的地方,腐败发生额度往往会大一点、发生多一点。一是因为资源总量大;另一个是因为这些地方社会分层拉的很大,一般老百姓和村干部落差比较大,老百姓很难制衡这些“土豪”。
不过,村官腐败问题在全国各地都并不少见。据悉仅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11712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9496人,渎职侵权犯罪2216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4968人,占42.4%,其中村党组织书记1739人,村委会主任1111人;其他人员645人,占5.5%。
土地是重灾区
通过梳理近年来的公开报道与案例显示,征地拆迁、村集体资产处理、宅基地审批等是北京城郊农村村干部腐败的高发领域。
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处长任会东曾向媒体表示,在该院近几年查办的农村村官职务犯罪案件当中,专项资金管理领域、工程建设领域为该地区职务犯罪案件的多发领域。“而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官员受贿呈现上升趋势,贪污犯罪案件则逐年下降。”他说。
曹国英将村官腐败发生的领域和形式分为四类:在集体土地征用拆迁过程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集体土地开发利用等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徇私舞弊、非法获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当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农村低保户确认、救灾救济等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虚报截留的现象。“就当前看发生面大、额度比较大,社会很关注的大部分是与土地相关的,这是村官腐败的重灾区。”曹国英说。
一般当地征地拆迁都是由政府主导,一些村干部个人或家族经济实力雄厚,自己扮演开发商角色或与开发商勾结,依靠阴阳合同,或是伪造村民代表通过的补偿协议等文件,低价征收、高价卖出,从中赚取高额的利润。“我们村的地,卖给了开发商,一亩地卖10万块,村民们明显觉得价格卖低了。”北京怀柔的一位村官李黎介绍。
李黎还发现,村里的房子都只有宅基地证而无房产证,宅基地证上对于房产建筑面积、层数等都无登记。村干部说房子违章就违章了。而在拆迁项目之前,又会有人从村干部渠道提前获知,从而多盖房、凭空虚构面积等。在李黎所在村,不少村民反映村干部在村里横行霸道,为自家亲戚谋福利房。
上述大兴区检察院原检察官介绍,村官职务犯罪的手段多数仍是弄虚作假,但其间所经历的过程则要复杂的多,查处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比如,大兴区某镇某村党支部书记伙同他人,隐瞒土地使用转让实际价款,以低于实际价款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手段,将部分土地出租款隐匿。这其中经历了将土地从原承租人处收回、与新租户洽商土地租价、与人合谋签订虚假协议、套取土地租金等若干环节。
这些案件中的涉案人员,大多有较长的任职时间,时间最长的已达数十年。李黎介绍,这些村支书在刚上任的时候还是很淳朴的,经常是自己扛着酒下乡吃饭,又把酒瓶子拉回来卖,后来长期公款吃喝胖得连飞机经济舱都坐不下。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