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并轨”再释信号
备受关注的事业单位养老“并轨”启动信号再次释放。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此条例的出台,印证了年初业内人士对改革时间表的预测。事实上,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这一事项被列入2014年重点工作中。业内人士均表示,这回“并轨”真的来了。
但是,那些令这一政策迟迟难以推进的“梗阻”问题是否有转机?已经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地开展6年的试点工作,如今运转得如何?
6年来多数试点实质性进展不多
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这些试点如今情况如何?
山西——记者采访发现,多数事业单位仍然沿用旧的养老金制度。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对这一问题目前不想发表任何意见。其官网上也未查询到任何相关改革相关信息。
上海——根据1993年发布的《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暂行办法》,上海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全市统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统筹项目中包括按个人累计缴费储存额的一定比例增发的基本养老金,由此开始建立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为主要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
浙江——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没开始做,尚处于思考当中,目前也没有相关实施具体方案措施。
广东——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此前虽已出台试点方案,但因缺乏国家相关配套政策,除了在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绩效考核等方面进展较大外,广东在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方面“实质性进展不多”,下一步如何实施仍有待国家出台统一政策,广东目前尚未出台新的方案。
重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称,严格来讲,改革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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