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官,为何离开?
法官,作为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化身,从事着神圣而庄严的职业。人民群众对法官寄予很高的期待。但近年来,基层法院出现一些法官辞职的现象。法官们为何选择离职,如何挽留住这些基层主力军?半月谈记者对此进行了调研。
基层法院的法官流失最严重
广东佛山市禅城区法院的一名80后法官,目前正在该市一街道办挂职。他告诉半月谈记者,当年有7个同学一起进入佛山法院系统,现在只剩下两个人了。“挂职单位一直想挖我过来,我内心有些动摇,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街道干部工资待遇高,二是在基层当法官压力太大。”
和他持同样想法的法官不在少数。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2年间,广东全省各级法院调离或辞职的法官人数超过1600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安凤德分析,法官流失现状体现为三个不稳:基层不稳——基层法院成为法官流失的“重灾区”;一线不稳——直接从事一线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成为流失主力;青年不稳——大量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年轻法官选择离职。
记者调研了解到,由于近年来提出调离申请的青年法官明显增多,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法院不得不做出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即新招录人员工作不满5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做出这样的规定真的是无奈之举。”广东一名基层法院院长告诉记者,公务员法原本就有规定,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但是很多法院为了留住人才,又另签合同,明确把服务期定在5年甚至8年。“要不这样做,法院就变成了跳板,刚培养出来的人才就‘孔雀东南飞’了。”
据相关调查显示,从法官流失的流向来看,离职法官选择最多的是去其他党政机关,占比为31.6%,调到上级法院的有17.5%,调到其他企事业单位或者从事律师职业的分别为1.5%和1.9%。
压力大、保障差,法官职业尊荣感缺乏
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守护者,法官理应为从事这一职业感到无限光荣。那他们为何纷纷选择离职或转行呢?
一是工作压力超负荷。案多人少,一线办案法官加班加点成常态。深圳宝安法院2012年人均办案高达411件,东莞第一法院2012年人均办案394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熊正良告诉记者,从近年来部分法院组织的体检结果看,法院干警亚健康状态日趋严重,已达90%。基层女干警因工作压力大、工作强度高,导致流产率逐年上升;一些法官不堪重负自愿调离,广州花都法院去年有3位中层领导放弃职务,选择到其他行政部门做一般工作人员。
二是职级偏低、待遇较差。广州、深圳两个副省级市下辖的部分基层法院,科员级干部占全院干部总数的比例超过50%,不少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资深法官直至退休仍是科员级。部分法院干警由于职级晋升慢,工作缺乏动力,对法院没有归属感,更愿意调往党政机关任职。在经济待遇方面,广东欠发达地区很多基层法院法官每月工资仅有2000多元,工作付出与收入严重不成比例。
“这几年,我最不愿意和别人说起我的年龄,因为大家普遍喜欢把年龄和职务进行联系。”37岁的佛山市中院审监庭助审员钱伟,在法院工作十几年了,如今还是一个普通科员。“有时去参加同学聚会,人家一听说你在法院工作,就要问有没有行政级别,一听说是助理审判员,就会说‘你怎么混的啊’,好像我在单位表现不好或犯了什么错似的。”
三是职业风险加大。受访法官普遍反映,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增多,大量缠诉缠访的当事人推崇“信访不信法”,随意对法官进行攻击污蔑,殴打、谩骂、恐吓,法官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部分地区甚至出现枪击法院、向法官泼硫酸等恶性事件。此外,干预审判的现象时有发生,法官的职业未得到应有的尊重。
一名在法院工作了30多年的法官告诉记者,一年不如一年的职业尊荣感是法官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上世纪80年代,我们大学毕业分到法院当法官觉得很自豪,同学也认为这是令人羡慕的职业。现在完全颠倒了,一说自己是法官,别人反倒笑话你,现在我就盼着自己早点退休。”
另有不少法官抱怨:法官不是“官”,在制度设计上却被放在公务员序列,导致职业发展、审判工作都要受制于行政管理部门。
完善法官职业保障体系,提高职业荣誉感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贺小荣认为,当前破解基层法官流失现象,首先要解决法官的定位问题。法官所行使的是国家审判权,其职业有着自己的特点。法官在人格、物质上必须具有独立性,否则很难公正行使其权力;从世界范围看,法官入职门槛在所有公职人员中要求是最高的。所以,必须将法官的定位摆在更高的位置上。
其次,要适当提高法官的待遇。贺小荣认为,法院的财务保障必须有地方立法作为保障,每个法院的经费要进入立法预算,做到公开透明,不能让下级法院求上级法院给钱。同时,人财物统一管理,不能成为大锅饭。要充分考虑地方差异,根据当地的财政、经济、物价等因素制定收入预算,避免收入待遇冷热不均。
此外,还需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官职业保障体系。贺小荣建议,省一级成立专业的法官选任委员会,由各级法官代表、人大、政协的专家组成,专门负责法官的提名、流动,确保法官的选任提拔更加公平、公正,对法官的管理和评价更加符合其职业特点。
有专家认为,通过系列改革,在新的制度下,法院各类人员相对独立的职业发展通道将被打通,千军万马挤行政晋升的“独木桥”变成“立交桥”,法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进而得到提升。法官可以安心从事本职工作,不再为行政级别的晋升而苦恼,从而避免造成法律人才的流失和浪费。
上海市委组织部长应勇表示,司法人员的职业化改革,可以从一些相对容易的环节先做起来。比如,建立有别于公务员的退休制度。“法官是一个经验积累型的职业,五六十岁是非常好的年纪。现在女法官55岁就退休,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一些。”
另有专家建议,国家在给予法官较高职业保障的同时,要严准入、严要求、严监管,探索建立严格的法官员额制度、考核制度和监督惩戒制度等配套制度,最终目的是要保障司法的公正、高效和廉洁。(记者 韩振 毛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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