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上“一线天”、房间内因采光不足“黑洞洞”;阳台靠阳台,窄巷里满是“握手楼”;窗户对窗户,“接吻楼”宛如一家亲。私搭乱建、违建围城是城乡接合部的真实写照。
屡禁不止的违建与“变了味儿”的拆迁
记者在全国多地调研时发现,快速城镇化与住房资源短缺矛盾日益突出,一边在疯狂违建,一边在暴力强拆,城乡接合部正在成为土地权益争夺的集中爆发地。而隐匿背后的权钱交易,更易激化社会矛盾。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危伟汉介绍,广州目前违法建筑面积接近1亿平方米,清拆速度远远赶不上违建速度。2012年清拆违法建筑98.5万平方米,但新增违章建筑140万平方米。北京市规划委的数据显示,全市违建面积达2000多万平方米,相当于2800多个标准足球场。
违章建筑为何屡禁不止?采访中,有农民说,“种菜不如盖房。”城乡接合部违建的获利渠道主要有二:一是出租给数量庞大的外来人员居住或从事商业行为,赚取租金。有的出租房也对外销售,变身成了小产权房;二是寄希望于拆迁时多算面积,以获得更高的补偿款。由于利益巨大,且违法成本较低,一些人铤而走险,违建行为屡禁不止。
记者发现,当前违法建设正在发生明显变化:建设主体,从本地人“单打独斗”,变为吸引外地投资商相互勾结一起搞;建设规模,从以往的“小打小闹”,到现在盖出十几层的整栋楼;房屋所有权属性多样,农民自盖住宅、私搭乱建住宅、集体建设住宅,与城市居民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混杂在一起,隐蔽性更强。
对于肆意蔓延的违建,各地政府纷纷出重拳治理。北京市规划委副主任王玮介绍说,2013年3月以来,北京市共拆除9300余处违章建筑,共涉及624万平方米。武汉市城管委数据显示,3年来共拆除违建面积640万平方米,相当于900个标准足球场大小。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城市的拆迁过程“变了味儿”,暴力强拆事件时有发生。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的调查认为,造成拆迁矛盾有多种原因,有干群矛盾、村官腐败,也有“钉子户”的故意刁难等,但暴力手段不可取,这反映出城镇化过程中急功近利的心态。
受访专家认为,无论是屡禁不止的违建还是暴力强拆,均反映出城乡接合部发展的无序状态。由于机制不健全,基层组织工作随意性强,建与拆均存在灰色地带,激化了社会矛盾。
广州市副市长谢晓丹说,广州市一些地区的违建问题之所以查而不倒、禁而不止,与有的基层领导和基层执法人员在查控过程中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甚至有违不查、查违不严、拆违不公、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包庇纵容甚至直接参与违法建设有重要关系。
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法制处副处长廖永生说,拆违过程中易激化社会矛盾,监察队伍应从违法建筑开工建设阶段就予以制止,若等到矛盾爆发后再处理,往往就失去了解决问题的机会窗口。
受访专家认为,对于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应明确补偿标准坚决保护,严厉查处搭拆迁“顺风车”谋取私利的干部和企业,决不允许从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中“揩油”。同时,对于“违建”、“暴力强拆”等不正当诉求和行为,应坚决予以打击,通过适当的方式方法,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严格执法。
隐匿藏身的传销新变种
“中部要崛起、投资几万元、发展几条下线,两年便可赚到千万元”,这是武汉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一特大传销团伙的“招牌广告语”。2013年以来,盘龙城巨龙大道沿线的十多个小区,成为近4000名传销人员出没的“总部”。
不仅是在武汉,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城乡接合部正在成为多种新型犯罪多发地,其中,“不限制自由,不强卖产品,不强迫参加”的新型传销,近年来愈发猖獗,且呈现“驱而不散、遣而不走、禁而不绝”之势。
以上述传销团伙为例,经调查,该团伙以“中部开发”、“连锁销售”、“1040工程”等“资本项目”吸引新成员。传销人员身份各异,有农民、大学生、公司白领甚至退休公务员,许多人拖家带口,逗留时间长达两三年。该组织层级严密,警惕性极高,不通过熟人介绍无法加入,成员只认识自己的上下线,且被要求只能发展外省人员,不吸纳本地人。
与传统的传销模式不同,新型传销并不限制人身自由,不卖产品,也不强迫参加。武汉市黄陂区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交纳3800元一份的会费,就能成为会员,一个月后返利500元;交69800元,一个月后返19000元。每发展一个成员奖励6000元,发展3个下线即升任为业务组长,再往上还有业务主任、经理和总经理,“资本经过运作,累计最高能赚1040万元。”
2013年7月份以来,武汉市和黄陂区已多次组织公安、工商、民政、房管等部门,联手对巨龙大道沿线的传销人员进行排查、清理。
记者采访了解到,全国多个城市的城乡接合部都出现新式传销团伙。新式传销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资本运作”。这类传销打着“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泛北部湾建设”等旗号,参加人员一般要交纳几万元“会费”,认购一定的“份额”进行“入股”,然后再发展下线人员参加“投资”。
第二类是“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式传销。传销组织虚拟出境内外私募基金或股权,宣称将给予高额投资回报,或公司股票将在境外上市,以传销发展下线的方式招揽社会公众认购基金或股权,并根据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和投资总额,返还成员不同比例的奖金。
第三类是网络传销。这类传销组织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购的幌子,引诱加入者交纳费用或者购买产品取得会员资格,然后继续推荐、发展他人成为下线会员,并以加入者发展下线的人数或销售业绩作为奖金依据。
这几类新型传销,都不约而同选择了更具隐蔽性的城乡接合部作为“窝点”。以武汉为例,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紧邻市区,交通相对便利,经济发展较快。当地流动人口多,基层组织薄弱。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分局经侦大队相关负责人分析,辖区内新开发楼盘多,出租屋数量多且价格便宜,部分出租屋房主法制观念淡薄,为了经济利益,只管按时收取租金,并不过问承租户的租房用途。这些因素都为传销活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条件,城乡接合部正在成为新式传销滋生的土壤和温床。
受访专家提醒,应警惕这一发展趋势,特别防范以传销为名、以挑唆社会不稳定因素为实的犯罪活动,加快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多方合力从源头加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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