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国家加大对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协作的支持,加强生态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地方要优化整合扶贫资源,实行精准扶贫,确保扶贫到村到户。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事业。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我们要继续向贫困宣战,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
——专访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
党中央、国务院不久前制定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战略和全局出发,把扶贫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扶贫开发工作的热点问题,半月谈记者专访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刘永富。
精准扶贫 提高效率
当前,扶贫开发已进入深水区,全国扶贫对象容易脱贫的大都实现了脱贫,剩下的脱贫都不容易。刘永富告诉记者,这些扶贫对象所在地方大多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人口受教育程度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严重滞后,贫困问题呈现区域性、综合性的特征,扶贫开发任务艰巨繁重,常规手段往往效果有限,必须在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才能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贫困人口规模为9899万人,这个数据是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国家扶贫标准抽样调查而来。但是,由于全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尚没有对所有的扶贫对象进行精准识别,对贫困人口、贫困户的具体帮扶工作还存在一些盲点和问题。所以根据《意见》精神,下一步扶贫工作将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实施科学扶贫、精准扶贫,改“漫灌”为“滴灌”,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科学、不适应、不到位的问题。
他向记者介绍说,所谓精准扶贫主要包括3个内容:一是精准识别。对于谁是贫困人口,将制定一个识别办法,通过有效的程序识别出来。二是精准帮扶。针对每家每户的贫困情况,确定帮扶的责任人和具体措施,确保帮扶效果。三是精准管理。要建立起扶贫对象信息管理系统,把扶贫对象的基本资料、帮扶情况录入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确保扶贫信息真实、可用。
今年要完成全国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工作,“建档立卡不仅是简单地登记名字,还要分析是什么原因致贫的,是因病、因灾还是无劳动力、无技能?”刘永富说,贫困人口识别出来、分析出致贫原因后,还要逐户制定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地予以扶持,各项扶贫措施要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考核导向 不再GDP至上
戴上贫困帽,意味着政策倾斜支持,意味着项目资金和转移支付。这些年,部分贫困县发展很快,但由于贫困县扶持政策含金量较高,退出机制不完善,其中不少戴着贫困帽不愿摘,客观上造成了一些非常需要帮扶的县得不到应有的扶持。
“贫困县干部群众普遍不愿‘摘帽’,一些非重点县也想办法哭穷‘戴帽’。”在刘永富看来,这与政策上缺乏退出的正向激励机制有关,“政策上实际是反向激励,留在里面的好处很多,退出没有好处。戴上贫困县帽子后,群众不愿意退,干部也不敢退。”
刘永富分析认为,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官员的政绩观和考核办法有问题。过去的考核办法中,基本上是以GDP论英雄,扶贫工作基本没有被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或比重很低,这就容易导致贫困地区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做大地区生产总值上,而在扶贫开发工作上工夫下得不够。
为了把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真正做好,中央决定要改革贫困县党政领导的考核机制,改革的初衷和出发点就是切实把“县抓落实”落到实处,把扶贫工作特别是到村到户工作落到实处,这样扶贫工作才能真正抓出成效。
他表示,下一步将开展两方面具体工作:一是贫困县从主要考核GDP转向主要考核扶贫工作,要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降低GDP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二是生态脆弱的贫困县,要取消GDP考核指标,重点改为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
他说,这项工作事关重大,《意见》要求中央组织部牵头,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征求地方意见,研究提出具体办法。前不久,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改善、改进党政领导同志考核工作的文件,其中明确要求要先在贫困县进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再推开。同时,扶贫工作也要加强对省一级的考核,使省一级的考核和县一级的考核相配套、相衔接。
扶贫资金 不许触碰的“高压线”
“在有的边远山区,孩子每天上学要走2到3个小时,一些地方辍学现象还有所增加。重点县农民医疗支出仅为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六成,不少农民有病不能及时就医。劳动力文盲、半文盲比例比全国高3.6个百分点,仍有8.3%的农户居住在竹草土坯房里。全国还有3917个村不通电,影响近380万人。全国仍有近10万个行政村不通水泥沥青路。”刘永富表情凝重。
对这些贫困地区来说,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同时社会各界对如何监管使用扶贫资金也高度关注。刘永富表示,目前由于资金渠道多,投向分散,涉及面广,监管难度大,加之一些地方、部门执行制度不严格,管理不到位,使用管理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抓紧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刘永富告诉记者,首先要完善内控机制,研究建立县以上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县以下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其次,要加强外部监管。加大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检查机制,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入第三方监督。他强调说,还要注意引导扶贫对象积极主动参与资金项目管理,让扶贫对象成为维护自己权益、监督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重要力量。
省、市两级政府要将工作重心转到强化对资金和项目运行的监管上来。《意见》也强调,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简化资金拨付流程,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有效做法。
刘永富表示,对使用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按照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严厉问责,形成一条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敢触碰的“高压线”。
他说,下一步国家将针对贫困地区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组织实施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教育扶贫、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以及贫困村信息化等10项重点工作。(记者 何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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