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与孩子的感情,贾小平流下了眼泪。昨天,他因以8万元卖掉仅出生4天的儿子、涉嫌拐卖儿童罪受审。
和未成年女友生下孩子,养不起的贾小平通过网络以8万元将亲生子给了他人。
昨天上午,贾小平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在顺义法院受审。
庭上,贾小平坚持收的8万元中有7万是借款,不是“非法获利”。辩护人做无罪辩护。
检方
孩子出生4天即被卖掉
去年初,80后的贾小平带着不满17岁的女友来京打工,在顺义一大排档负责烤肉。去年5月底,他的女友怀孕了。
检方介绍,贾小平因工作忙,没有及时打掉孩子。去年底,贾小平便在网上先后发帖20条,决定孩子出生后送养他人,其间,价格从3.5万抬高至5万、6万,最终决定以8万元将孩子卖给外省人王女士。
检方指控,2013年1月5日,贾小平将刚出生4天的亲生儿卖给了王女士,收取人民币8万元,除4000余元外均用于个人挥霍,其行为涉嫌拐卖儿童罪。
检方认为,拐卖儿童罪应在5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但是,贾小平出卖亲生子女与拐卖他人孩子在社会危害程度上有区别,建议合议庭在量刑上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
抬价为防人贩子倒手
“对指控有意见,没想要卖钱,就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昨天,面对指控,贾小平解释称,去年发现女友怀孕后,本来想自己养,但发现两人无力抚养,决定送养他人,于是在网上发帖“有偿送养”。起价3.5万元是女友生产前后的医疗费和营养费,很多网友很轻易就接受了。他怕对方是“人贩子”,低价领走孩子会倒卖,这才一再抬高价格,这也是为了想试探对方是否有诚心抚养。王女士给的8万元中,有7万是他跟王女士借的。
而此前,贾小平曾供述8万元中,有1万元是营养费,7万元一会儿称是“借款”、一会儿又称是真心收养“保证金”、“经济补偿”等。
辩护人为贾小平做无罪辩护。
王女士的证言显示,贾小平曾称这7万元是借款,但她认为“是借口,知道他不会还,也就是抱养孩子钱”。
该案未当庭宣判。
■ 庭审焦点
8万元是否属于“非法获利”?
庭审时,贾小平的辩护人认为,从现有证据看,7万是借款还是卖孩子的非法获利存有疑问。即使被告人先后证言有变化,法院不能仅采信不利供述。
公诉人认为,虽然贾小平辩称并非出卖,但根据相关规定,“非法获利”的认定有两种情形,一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收取钱财将子女送养他人的;二是收取费用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财产,将子女送与他人的。贾小平的行为符合这两种情形。
公诉人举例称,在QQ聊天中,贾小平完全没有问过有意收养的人是否有抚养能力及其子将来成长情况。在交易时,贾小平开始要价3.5万,最终确定为8万,与对方有议价、抬高价格的行为,最后选择出价最高的王女士作为收养人。收取8万元时,尽管贾小平称系借款,但无任何偿还举动,“借款”大部分均用于个人挥霍,且没有任何偿还能力和意思表示。
“希望他真诚悔过,吸取教训。这种违背伦理道德行为,应当受到公众谴责。把孩子作为商品叫卖违背良心和良知。” 检方认为,贾小平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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