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河北保定市清苑县东臧村。郑艳良的房间,锯断自己病腿的工具还摆在床边。 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10月18日,自锯病腿的郑艳良所在的保定市清苑县东臧村,有多家农户大病难医,村民王新建(中)得了白血病,其父母分别患类风湿和脑血栓致残,哥哥患肝炎。 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农村医疗保障体系难保证大病患者治疗费;国家正通过试点、政策调整解决大病难治问题
2012年4月13日,河北农民郑艳良锯下自己右腿那一刻,并没想过这样做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只是觉得自己活得不像个人。
双腿动脉不明原因大面积栓塞,让他失去行走能力,双腿溃烂、露骨,伤口间长出蛆虫。
去过北京、保定多家医院的他,得到的答复是要么治不了,要么需要30万乃至上百万元的治疗费。没钱的他决定回家等死。
虽然交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参合款,但根据政策去年他的报销上限是7万元,额外的钱他“后半辈子也还不完。”
他的举动引来全国媒体关注,虽失双腿,但他不用等死了,各界捐款、政府协助,成了他新的依靠。
而就在郑艳良所在的村子,很多村民同样因病返贫、大病难医,他们,又要去哪里寻找依靠?
郑艳良用一根钢锯和一把水果刀把自己右腿锯掉后的一天,保定一家医院的医生问他所在村子的村医郑克新,“你们村那个郑艳良啥时候没的?”
郑克新说,郑艳良这会儿正在村里跟人侃大山,他活了。
打听郑艳良的是他最后求救过的医院。去年正月初八,该院医生断言,他活不过5到10天。
这不是郑艳良听到的第一个“死亡宣判”。事实上,在他自锯右腿前,保定、北京多家医院对他的诊断结论,要么是没法治,要么是需要30万乃至上百万的医疗费,做手术会有生命危险。而不治疗,他最多只能再活两三个月。
河北省2012年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每人年度内累计报销上限为7万元。30万,是郑艳良能报销医疗费的4倍多。
没钱的郑艳良决定回家等死。之后他锯掉了腐烂的右腿,只为引痛成一快。
然而郑艳良却活了。如今,他正躺在医院,接待一拨又一拨的来访者。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