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2日,李俊乘飞机从成都前往香港。此后被列为公安部B级通缉令追逃名单。
据10月12日新华网消息,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高层透露,自去年以来,当地警方陆续返还企业公章以及两亿元资金,两个主要账户也予以解冻。
俊峰集团,是重庆房地产业排名前五十强的家族式民营企业。在打黑浪潮席卷前,它拥有几十亿资产,负债率仅20 %,公司史上最大地产项目“香格里拉”开盘即售卖一空。正当它迅猛发展之际,却突然遭遇了一场风暴。
2010年10月,李俊及其实际控制的重庆俊峰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峰集团)多名职工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黑问题逮捕。至2011年12月,俊峰集团及下属企业中的20人被判刑。
2010年10月22日,李俊乘飞机从成都前往香港,再未回渝,行踪全无。此后,公安部公缉[20 10 ]9 1号通缉令(B级)称:重庆市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该犯罪组织头目李俊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组织卖淫、非法经营等罪名,现在逃。
与重庆希尔顿酒店彭治民案一样,“李俊家族案”亦是重庆“0 9 1”打黑专案组负责的民企巨头大案。
如果现在打开俊峰集团的官方网站,这家本地知名民企似乎并未见何异样,然而当来访者仔细观察这一网站的更新时间链,中间却有一道明显的断层:
2011年5月,当公司最大的地产项目“香格里拉”迎来开盘受捧之际,网站的运作戛然而止,直到2012年12月才逐渐恢复正常。
噩运
在专案组进行实际控制的两年间,俊峰集团逐步交出了所有自主权力
事实上,这场风暴远比外界所能见的更早发生了。2010年底起,重庆公安局沙坪坝分局扣押了公司全部公章,同时收归了公司所有的人事和财政权,公司不得将资产变现,不得打商业广告,公司所有的资产专案组有权进行处置。在专案组进行实际控制的两年间,俊峰集团逐步向打黑专案组交出了手中所有的自主权力,如同被绑架的人质一般不得动弹。
专案组介入俊峰的程度事无巨细,大到和公司经营有关的决策,小到一个员工的加薪离职。俊峰集团被收缴的公章一直存放于沙坪坝区公安局维稳办,公司即便花一分钱都需要向专案组打报告,核准后加盖公章才能使用。公司工程招标、材料采购、设备采购、经营以及合同支出等都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向专案组请示。不论是发生公司大笔支出、签署合同时,专案组都会进行详细的审核,甚至与公司签署合同的单位也要向专案组请示汇报。这些流程耗费的时间通常是一天到一周不等。
收归人事、财务权后,全公司所有员工的工资收入,需要专案组核准才可以发放,当被专案组认为工资“太高”时,就只能调低。公司的高层,即经理以上包括经理都不允许离职,管理层允许请假,必须时刻配合调查。公司每天都要有人去沙坪坝区公安局汇报工作———对大多部门负责人而言,上午到公安局向专案组汇报,下午回公司上班就是一天的正常日程。
据时任俊峰集团总经理助理刘清原回忆说,2010年10月23日,即李俊从成都离境的第二日,也就是包括李俊妻子罗淙等在内的公司大批员工被抓的第二天,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把公司的财务凭证、职工信息,集团旗下的8家左右实体公司全部接管。
刘清原记得,2010年底正是公司开发的最大项目“香格里拉”项目一期24栋最紧要关头,6栋正在销售,其它的都在建设施工阶段。出事的第二个月,即公司被专案组接管后第一次向工程方支付工程款因为审查未能按时支付,导致大部分的施工方对公司处境产生担忧,直接的结果就是工程进度放慢,甚至于停滞,进而影响工程的整体进度。
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姜德蓉介绍,就财务状况而言,在外部看融资渠道被冻结———专案组通知了各个银行把公司的账户冻结,将分散于各个账户的资金余额全部集中到3个账户,这给银行强烈的暗示与恐慌,公司的对外支付遭遇巨大困难;而从内部看,公司最迫切的工程款的支付遇阻,进而影响工程进度。
在市场上,如果有人要买“香格里拉”一期的房产,公司需要向专案组进行申请,核准后才让房管所对房源进行解冻。“资产几十亿的公司,即便是买一个灯泡都需要报批,金额小的口头即可,金额稍大便需要书面报告”,姜德蓉说。身为房地产为主业的集团公司,俊峰由此全面陷入难以为继的境地。
有效的账户资金全面被控制,正常的经营支出时间节点被打乱,造成大量违约行为,导致供应商、工程方失去信心,消极怠工,工程一再延期,结果交房时间最长超过一年。这使得公司一共发了三次延期交房的通知,很多业主要求退房,在专案组调停5次后,政府最后也介入调停。
据李俊的妻弟、俊峰置业法定代表人罗皓介绍,仅仅是香格里拉项目,1-7号楼赔付了1780万元,8-24栋楼赔付了1200万元左右,“这些赔付暂时也没有进行现金赔付,因为拿不出现金,暂时的折中办法是免除所有业主一年的物管费。”
在遭遇风暴的两年中,李俊的侄子李占魁一直出任着集团总经理的职务。据其回忆,在经历没有任何手续的接管后,企业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陆续被盘点,但绝对不允许任何的处置。
由于当时正逢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最为严厉的时期,为缓解资金压力,曾想降价促销,回流资金,结果遭到专案组的强烈反对。而专案组的理由是:现在是专案组代表国家进行监管,如果降价,以后公司收归国有了,这就是国有资产流失,这些责任谁也担不起。
然而与此同时,公司的土地资产则在专案组的手下被处置了。案发之前一年,李俊曾在重庆最知名的解放碑商业街片区拍得一块土地,价值4000余万元,但在2010年,专案组将该地块原价转让给另一家公司。按照李俊的说法,该公司此前也曾参与竞拍,对该地块觊觎已久,这块地在2010年的价值市价大约为5亿元左右,是当时交易价的10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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