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丑”“乙肝病毒携带”、“有贫血基因”、“性格内向”……近年来,全国各地不少公考考生,因为前述等原因,梦断地方公考之路,其中不乏笔试面试成绩头名者。上月底,一网友发帖称因为“有痘痘长得丑”,自己与网络警察失之交臂。
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制定于2005年,这部我国首个公务员录用体检“国标”,取消了2004年以前各地的诸多限制。但地方屡有歧视等情况发生。专家称,这和相关单位违规成本低有关。据了解,近两年有代表和委员在推动反就业歧视立法。
“人民警察要形象,长得丑不能当警察”。日前,网友“湘西大山人”发帖称,自己参加湖南省湘西州公安局网络民警考试,并以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但因长痤疮、“长得丑”被淘汰。
“湘西大山人”的遭遇,引发人们对公务员考试公平性的新一轮质疑。
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制定于2005年。实施8年来,有的地方公然违规,如将“乙肝携带者”拒之门外,存在歧视。而有的地方,则以“性格不合适”等理由,让高分应聘者落榜。
1相貌歧视?
长得丑不能当警察
“湘西大山人”的帖文,在8月底,成为网络热点。该网友今年参加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因脸上有痘痘、“长得丑”被刷。他质疑:“我军检都能过,这个体检不能过?”
对此,湘西州人力社保局回应,面部有瘢痕影响面容,且瘢痕难治愈,反复发作,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第一部分第三条规定,结论为不合格,拒录。
据查询,标准规定: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规定中并未专门举例“痤疮”。对此,8月28日,湘西州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新京报采访时,再次强调,“湘西大山人”脸上的瘢痕,符合拒录条件,“局里对这件事比较重视,目前正在进行商讨,详细情况暂时不便透露”。
中国政法大学宪法研究所长期从事公考员就业歧视调研。该所教授刘晓楠认为,警察有很多警种,如果不是仪仗队这样需展示形象的岗位,或是便衣等要求外表不引人注意的岗位,就不应以丑和美作为考核标准, “湘西大山人”报考的网络警察岗位显然不属前述情况。
2病史歧视?
患梅毒否缺综合诊断?
“湘西大山人”的遭遇,让河北女孩汪丽(化名)愤愤不平:“体检标准中没提痤疮,工作人员自己理解的。”
汪丽也曾因“体检”被刷。当时,她应聘的虽是事业单位,但招考体检则执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
汪丽讲述,事情缘起去年9月。当时河北清苑县教育局招聘农村小学音乐教师,汪丽通过笔试、面试,进入体检环节。她的梅毒TPHA检测呈阳性,“但我已治愈,申请复检。”等待过程中,汪丽在保定市人才网站看到了《清苑县农村小学教师拟聘人员公示》,自己落榜。
为此,汪丽多次找到清苑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育局,今年1月终于得到了复检机会。汪丽转述,复检当天,相关工作人员都在场,保定市传染病医院明确答复,体检前8天的复查结果证实,汪丽已治愈。
上月,汪丽将河北省清苑县人力社保局、清苑县教育局告上法庭,要求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依法录用她担任教师。当月22日,保定市新市区法院首次庭审。
庭审时,“梅毒血清特异性抗体(TPHA)阳性”能否作为拒录标准,双方各执一词。
据答辩状显示,清苑县人力社保局称,《公务员录用体检表》要求,检测梅毒的项目是“梅毒血清特异性抗体(TPHA)”。而汪丽在指定医院体检时,TPPA呈阳性,体检结论不合。
新京报记者向多位医生了解,多数梅毒患者治愈后,仍终身保留TPHA阳性的特征,但不具传染性。
也许是基于上述考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专门明确梅毒诊断原则:必须根据病史、临床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等综合分析后作出诊断。而根据汪丽的转述,在招录体检时,相关部门只做了梅毒TPHA检测。
公开报道显示,与汪丽有类似遭遇的不在少数。相关招考单位只要指定体检医院检出“TPHA阳性”,也会判定“体检不合格”,很少再结合临床等“综合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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