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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维修基金已达上万亿元 购房人提取难

2013-08-15 10:11 来源:法治周末

  对于买过房的人来说,公共维修基金并不陌生。它是按建设部相关规定,由开发商和购房人在买房时缴纳的,用于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某些地方规定为购房款的2%。按住建部相关法律规定,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购房人。

  近日,央视《焦点访谈》披露,全国公共维修基金已超万亿元,但使用率极低。许多需要使用这笔钱维修建筑物共用部分的居民发现,“看起来很美”的公共维修基金却很难提取出来。

  迄今为止,这笔资金仍停留在“活期存款”或“短期存款”的银行账户上。按照相应的通胀比例计算,它正在逐年缩水。

  此外,在我国城市房屋进入到15年的维修高峰期后,将逐渐面临维修资金“入不敷出”的巨大隐忧。

  专家呼吁,我国应未雨绸缪,加快建设房屋维修资金保值增值的完善体系,以面对即将到来的资金使用潮。

  我国公共维修基金达到上万亿元,然而,这部分资金几乎都“沉睡”在当地银行的“活期账户”中

  新城市花园是天津市南开区的一个小区,几千位居民中有很多老人和小孩。因9栋楼都是高层建筑,电梯是居民必不可少的出行工具。

  最近一段时间,电梯总是出现问题。维修工人在检查后证实,这部电梯的电缆已坏,小区其他15部电梯也出现严重磨损,需要更换很多零件。

  居民找到小区物业维修,物业却表示,这个维修他们无法负责。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的,由物业暂时代管,原则上不能动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委会接管。

  然而,新城市花园业委会主任郭绍丽也在为小区的大修问题犯愁。目前,公共维修基金账面上有几百万元,来修理损毁的公共设施不成问题,然而这笔钱却动不了。

  郭绍丽说,公共维修基金的动用,第一个条件是必须缴齐才能使用,但小区的缴纳比例数不够,现在416户居民有一半没有缴纳。

  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各地广泛存在。而启动公共维修基金,也需由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据媒体报道,业主不同意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原因,主要有三类。一是物业公司工作透明度不够;二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三是业主怕用完了基金难再集。

  按照规定,公共维修基金用了70%就需重新集资,但大多数业主并不愿意掏钱,毕竟没有机构监督这笔钱如何使用。这也是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长时间无法被正常使用的一个原因。

  而现实中,也有人打起了这笔巨额资金的算盘。

  2005年5月,北京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韩启才伙同老总王民杰,采取收款不入账等手段,截留该公司代收的“置业家苑项目”业主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物业费等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王民杰个人控制的公司。

  2012年12月,韩启才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此案也成为北京最大一起涉及业主公共维修基金被挪用的案件。

  来自各地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7月,北京缴存公共维修基金基金348.1亿元,使用5.38亿元,使用率1.55%;截至2012年10月,广州市缴存约81亿元、使用8000万元,使用率0.99%;截至2012年1月,天津市缴存145.4亿元,使用仅7753.5万元,使用率0.53%。

  浙江大学博士杨天保作过这样的估计:我国目前有660个城市,即便按照每个城市10亿元的平均房屋维修资金沉淀计算,总额超过6600亿元,而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等一线城市的房屋维修资金数量巨大,由此推断,我国公共维修基金达到上万亿元。

  然而,这部分资金几乎都停留在当地银行的“活期账户”中。即便是金融体系较为发达的广州,这笔资金也仅仅是允许停留在3个月的银行短期账户中。

  广西银监局监管部门一位姓欧处长表示,银行将此类资金停放在活期对公账户的核心原因在于:支付利息低,但可调动的额度很高,也就是高利用度的“睡眠资金”。

  在许多国家,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共维修基金,其前提是业主委员会民主表决产生。而这一过程也受到业主、政府等各方监督。

  如今,中国的业主委员会机制很不完善,很多小区都没有,其法律地位和责任也不明确。

  有评论认为,归根结底还是制度设计不合理——买房的时候,硬性要求必须交,一旦使用却面临各种各样看不见的成本,比如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需要有业委会批准等条款。

  另一方面,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比例也被视为一个问题。

  在广西为多家电梯提供维修服务的养护专业人士周杰说:“从长远上看,1500万元的房屋维修资金,甚至不够抵入住15年后的日常电梯保养费。”

  15年,恰恰是电梯房电梯的“生命大限”。这意味即便是业主都同意全额缴纳房屋维修资金,进入第8年之后,原有资金也无法满足电梯维修费用,更不用说配电房、地下车库、游泳池等设施了。

  新加坡国际大学客座教授郑伟军用“跑不赢‘通胀率,抵不了‘维修费’”来描述中国多个城市公共维修基金的尴尬。“对于普通业主而言,上万亿的资金都是停留在活期账户中,只能为银行提供‘存贷比’服务,无法给出资方带来相应的收益,无论如何都是不公平的。”

  在美国,公共维修资金的管理采取市场化操作。业主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基金公司负责管理。如果房屋需要维修,就由物业公司报到基金公司,基金公司到市场上寻找维修公司进行维修。资金闲置期,在留足15%的资金后,可以借支的方式借给世界银行等大银行,银行要付给基金公司利息。

  在新加坡,如果业主无力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业主的房子就不能进入市场交易,直到业主补齐这笔费用为止。

  在日本,维修资金包含在房价中,由开发商全程负责房屋维修,房屋是终身保修。

  北京市住建委曾公开表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取使用维修资金的手续可以再简化。但由于没有完备的相关法律保障,简化程序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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