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26期封面报道
土壤里还有多少秘密?
没有确切数据,专家们也只能用碎片拼接大致图谱,他们一致认可的是,南方比北方严重,重金属污染是土壤的头号杀手,工业化程度越高的地区重金属污染越严重。
“据说每个中国人死了,倒在地上,拍扁了就是一张元素周期表,还是重金属含量很高的那种。”
因为“镉米事件”的频发,土壤重金属污染,这个因其隐蔽性而长期未受足够重视的问题,引起了公众的聚焦,一时间重金属似乎成了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事实上,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化工污染成为重大污染源。苯、酚、磷类有机污染及镉、砷、铅、铬、汞等重金属污染严重,在对空气、水体造成污染的同时,也成为土壤中长期存在的“毒瘤”。
不少专家指出,重金属无论是污染水体,还是污染大气,最终都会回归土壤,造成土壤污染。
于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严峻事实是,在经过几十年的沉淀后,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正进入集中多发期。
“摆上桌”的污染
据了解,土壤中的重金属主要来自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渣和废气。以种出“镉大米”的湖南为例,官方数据显示,湖南全省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达2.8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13%。
作为全国闻名的有色金属之乡,湖南重金属污染的历史包袱异常沉重。在衡阳常宁水口山、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等涉重金属企业密集地区,许多耕地早已不适合继续耕种。当地环保官员表示,以前工业污水直接排入湘江,农民则用这样的水灌溉农田,日积月累,造成了周边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而此次“镉大米”事件,也许只是当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冰山一角。
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专家组成员、中国农业科学院资源与区划所研究员陈世宝告诉《新民周刊》,土壤是各种污染物废物的处理场所,重金属无论是污染水体,还是污染大气,在经过了迁移、转化后,最终都会回归土壤,造成土壤污染。
“其中,重金属污染耕地带来的直接后果是耕地质量下降,包括土壤的环境质量、肥力质量和健康质量的下降,导致农产品的品质下降,出口受限,同时对人体健康带来潜在危害,因而备受关注。”陈世宝说。
国土资源部曾公开表示,中国每年有1200万吨粮食遭到重金属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而这些粮食足以每年多养活4000多万人。
一则“美杂志称中国移民体内重金属超标”的博文近日在微博中流传。博文称,去年,刊登在美国《移民与难民研究》杂志上的一份关于“纽约健康和营养检测调查报告”显示,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血液中铅、镉、汞等重金属含量高于来自其他亚洲地区的移民。铅比其他亚洲新移民高出44%。
陈世宝表示,对于人体摄入危害物质的剂量或风险值,每个国家都根据自己国家的科技、经济技术水平及饮食结构等制定了相应的限量值,“我国也有对应的农产品食品限量值(2005版)。我国大米镉的限量值是0.2mg/kg,这个标准要严于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陈同斌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污染面积上看,国内专家认为镉污染最严重,但如果从健康风险评估角度,我认为是类金属砷污染,因为砷的致命剂量非常小。
未公开的调查
在中国,到底有多少被重金属污染的土地,并没有一个官方的权威数据。翻开过往报道,对于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程度更是众说纷纭。仅有的一份比较权威的数据,则来自2011年10月25日,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正式报告。其中提到,中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不容乐观,中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占18亿亩耕地的8.3%。
早在2006年到2010年,国家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便组织了一项耗资10亿的全国性土壤污染调查,只不过迄今为止调查结果始终未向公众公布。
今年1月,北京律师董正伟向环保部提交了申请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的信息公开。一个月后,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了他的申请。6月,环保部公布的《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也称,已经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然而,相关信息依旧未公开。
对此,业内专家纷纷揣测土壤污染秘而不宣的原因:一是认为掌握的数据不是非常完整和准确,二是担心一旦公开很有可能会引起大量人群的恐慌。
“现在我们有太多的未知。”2013年陕西“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李香菊教授提交了《加强“毒地”危害治理刻不容缓》的提案。李香菊表示,首先,我国耕地受重金属污染的程度、污染元素种类、污染面积均是未知;其次,修复目标,如何才算修复好,都不清楚。
由于土壤污染底数不清,导致污染原因、种类、范围和程度也成为盲点,防治措施也相应缺乏针对性。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李香菊表示,“毒地”缺乏历史档案,信息透明度低,成为“毒地”害民的帮凶。
陈世宝也说,具体污染土壤采取何种修复措施,要结合不同性质土壤、污染程度、污染元素种类、污染面积、拟采取的经济技术成本、修复时间以及修复目标值来定,无法一概而论。
李香菊说,土壤污染关系到农产品质量,涉及到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信息,在重大的民生问题上,公众有知情权,对其信息公开化是政府对民众的负责,“首先要建立‘毒地’档案,详细记录‘毒地’的污染类型、受污面积、污染程度,明确限制土地的用途等,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不能在不透明的情况下以牺牲施工工人和居民的健康权利为代价。”
“人类污染图”
没有确切数据,专家们也只能用碎片拼接大致图谱,他们一致认可的是,南方比北方严重,重金属污染是土壤的头号杀手,工业化程度越高的地区重金属污染越严重。从我国西部(成都平原)向中部(江汉平原),至南部(珠江三角洲)地区,重金属污染呈逐渐加强的趋势,表现为分布面积增大,含量强度增高、元素种类增多。
从目前来看,全国多目标的区域地球化学的调查项目也已经发现,局部地区的土壤污染是严重的。比如说长江中下游的某些区域普遍存在镉、汞、铅、砷等异常。城市及其周边普遍存在汞和铅异常,而部分城市明显存在放射性异常。湖泊有害元素富集,土壤酸化严重。
研究证实,镉、汞等重金属元素与人类污染存在密切关系。重金属元素在土壤表层明显富集并与人口密集区、工矿业区存在密切相关性。和1994年左右采样相比,土壤重金属污染分布面积显著扩大并向东部人口密集区扩散。
幸而,近日有好消息传来: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表示,将全面会诊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正在绘制土壤重金属“人类污染图”。
据悉,我国正建立涵盖81个化学指标(含78种元素)的地球化学基准网:以1∶20万图幅为基准网格单元,每一个网格都布设采样点位,每个点位各采集一个深层土壤样品和一个表层土壤样品。深层样品来自1米以下,代表未受人类污染的自然界地球化学背景;表层样品来自地表25厘米以浅,是自然地质背景与人类活动污染的叠加。用表层含量减去深层含量,即得出重金属元素“人类污染图”。
修复要一百年
更坏的消息是,土壤被污染后我们无法指望它像空气和水一样自我修复。
“理论上说,重金属污染土壤是可以被修复的,但完全恢复其生态功能很难。”陈世宝告诉记者,目前世界各国针对重金属污染土壤提出的修复措施有很多种,污染土壤修复主要包括两大原理:遏制(in-aiturem ediation)与去除(rem ove,ex-situ)。基于上述两大原理,污染土壤修复主要有隔离包埋、固化稳定、热冶分离、化学稳定、电动修复、客土和翻土、土壤淋洗及生物修复等(包括植物修复),但每种措施都存在一定的应用局限性。
“重金属一旦进入土壤,再进行修复非常困难,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经费。针对我国污染农田污染特点(程度低、面积大、需安全持续利用等),原位化学钝化(以降低重金属在土壤-植物系统中的迁移转化为核心)技术由于其经济有效、修复时间快、易于操作、适用范围广等优点,比较适合我国重金属污染农田的修复,具有较好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并且已取得重要进展。”陈世宝说。
以上世纪70年代日本富山县土壤修复为例,一共863公顷(12945亩)农田,总共投入3.4亿美元,花费了33年时间进行客土法修复完成,平均每亩修复费用近18万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对于大米的镉限量标准为0.4m g/kg,而我国镉米限量值仅为0.2m g/kg,健康风险控制是要严于其他发达国家的。大米中镉限量标准严,意味着土壤中镉的质量标准也相应地严格。
陈世宝表示,以日本镉污染土壤修复案例来说,如果按照我国大米镉标准,那么修复成本和时间将更加巨大,修复措施也更加困难。
从中国现实操作来看,污染场地修复的资金来源大致可以分为4类:地块的原业主方、地块的获得方、地块的修复方BT模式(Build和Transfer的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垫付、相关贷款与基金。
李香菊则强调,要强化土壤修复中政府的主导责任。对于环境污染,无论出于“谁受益谁治理”,还是出于“谁污染谁治理”,在不少污染土壤的国有、集体企业已经破产的情况下,政府作为产权所有者应承担修复责任。
管住源头
业内专家们一致认为,当务之急是控制源头污染。
“在重金属污染防治中,须源头控制——过程阻断——末端治理相结合,其中,源头控制是关键。千万要防止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经济发展之路。这也是目前我国所提倡的生态文明的核心内容之一。”陈世宝说。
好在国家层面已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2011年,国务院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规划将内蒙古、江苏、河南、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14个省区列为重点治理省区,有138个区域被列为重点治理区域,采矿、冶炼、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及其制品五大行业的4452家企业被纳入重点监控。同时,中央财政专门设立了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
据了解,3年来,国家已经拿出了97亿元支持重金属污染治理,在以打击重金属违法企业为主的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中,全国31个省(区、市)政府近两年已关闭了1000多家重金属污染严重的企业。
另根据《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用于全国污染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将达到300亿元,包括受污染农田、城市棕色地块及工矿区污染场地。
“但是这笔钱光用来修复污染农田也已远远不够,更何况还有大量的城市棕色地块及工矿区污染场地需要治理修复。”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不少评论认为,基于严峻的土壤污染现状,国家层面必须以此为契机,将土地污染治理上升为国家意志,从国家层面协调各类政策资源、人财物资源,通过快速有力度的立法和务实行动,让土地污染量化为地方官员考核的必要指标,成为地方调整产业结构的参数。
记者|应 琛 实习生|范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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