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被观望了8年,从8年前被媒体曝光时的轰轰烈烈到日渐沉寂的后续发展。人们发现,该案的真凶是谁,至今仍然是一个谜。
知名律师周泽感叹:八年啊!抗战都结束了。
2013年6月25日上午9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一案。由于该案曾牵扯出19年前聂树斌案“一案两凶”疑云,备受关注。聂树斌案被媒体解读为一个标志性案件,考验了司法部门的专业水平和智慧。
《法制周报》记者注意到,当天的庭审,吸引了不少法学专家的关注。在法庭上,王书金的上诉理由是:原判认定的三起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从轻处罚;所供述的西郊案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辩护人发表意见认为:王书金供述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可以认定是王书金所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答辩时认为,王书金的上诉理由不成立,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非其所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公开评论这是一件“奇案”:“律师跟检察官的角色乾坤大腾挪。这样的审判真是难得一见。”
●在聂树斌案二审的判决书中,“经审理查明,原判决认定上诉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的事实、情节正确,证据充分。”当日,聂树斌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死刑并执行。聂树斌被执行死刑时,其家人并不知情。
●2005年,聂树斌案峰回路转:网上追逃疑犯王书金被抓获后,连续交代了全部6起强奸杀人案,其中奸杀4人,强奸2人。王书金供述的其在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情节,与聂树斌案高度相似。
●知名律师夏霖称,聂被处决仅仅是依据其口供,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实聂确实强奸杀人。多名法学专家、知名律师呼吁:即使脱离王书金一案,聂树斌案也应依法重审。
回顾:
“一案两凶”疑云
聂树斌,1974年11月6日生,河北省鹿泉市申后乡下聂庄村人,案发前,是鹿泉市冶金机械厂一名普通工人。
在媒体报道中,他被描述为一个极度内向老实的人。口吃的缺陷加剧了他的自闭和自卑。母亲张焕枝说,他几乎没什么朋友,没有见到他和哪位同学或是工友来往密切。
1994年8月5日,河北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在鹿泉市孔寨村被强奸、杀害。聂树斌是该案的犯罪嫌疑人。
1995年3月1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聂树斌案的一审判决书。
记者在这份1300余字的判决书上看到:经审理查明,聂树斌于1994年8月5日下午17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至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聂故意用自行车将骑车前行的康某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用拳猛击康的头、面部,致康昏迷后,将其强奸。尔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
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在侦查此案时,根据群众反映,将聂树斌抓获。此后,聂交代了强奸后勒死康某的犯罪经过,并带领公安人员指认了作案现场及埋藏被害人衣物的地点,与现场勘查一致。
被告人聂树斌对康某被害现场提取物及生前照片进行辨认,均确认系被害人照片及其所穿衣物。聂树斌所供被害妇女体态、所穿衣物与被害人之夫侯某、证人余某所证一致。据此足以认定康某系聂树斌强奸后杀死无疑。
聂树斌一审被判处死刑。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聂树斌案二审判决书。
在这份判决书中,“经审理查明,原判决认定上诉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的事实、情节正确,证据充分。”当日,聂树斌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死刑并执行。聂树斌被执行死刑时,其家人并不知情。
1994年10月26日的《石家庄日报》对该案进行了报道,起初聂树斌只承认调戏妇女,拒不交代其他问题,干警们运用攻心战和证据,经过一个星期的突审,终于让聂树斌于1994年9月29日供述了强奸杀人的罪行。
“一个星期的突审”,外界普遍猜测可能存在刑讯逼供。
2005年,聂树斌案峰回路转:网上逃犯王书金被抓获后,连续交代了6起强奸杀人案,其中奸杀4人,强奸2人。
令人意外的是,王书金主动交代:1994年夏天,他在石家庄打工时,在西郊将一女青年强奸后杀死,抛尸于玉米地中,并进行了现场指认,根据王交代的情节及指认情况,均与聂树斌案相符。
王书金案被曝光后,外界开始怀疑,聂树斌是否被错杀。
2005年4月,聂树斌案被曝“一案两凶”后,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一直没有停止申诉。2007年11月5日,在苦盼两年多后,她终于等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寄来的信函:聂树斌案的申诉,已函转河北省高院处理。然而,至今,河北省高院仍未就聂树斌案的申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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